资产状况 样本条款

资产状况.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产状况. 西飞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2007 年实现销售收入 105.01 亿元,净利润 5.03 亿元;2007 年末净资产为 52.99 亿元。
资产状况. 技术和运作能力 - 环境能力 - 企业社会责任- CSR • 提案审查 • 奖励标准 • 上次会议后的主要变化 • 活动时间表 ⮚ 运作人(必须持有合资公司至少30%的股份) ⮚ 合资公司的其他成员 合法性 √ √ 资产状况 √ √ 技术和运作能力 √
资产状况. 根据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年3月 13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华证特审字[2006]第 2 号),截止 2006 年 2 月 28 日,威奇电工的总资产为 412983824.98 元,总负债为 312346810.94 元,净资产为 100637014.04 元。 威奇电工目前拥有两宗房地产,其中一宗工业用地和厂房由股东作价投资, 房地产坐落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居委会工业园兴业路 00 号,土地使用权 面积为 24285.5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 9954.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9年6月7 日,威奇电工已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C3186325号);另一宗房地产为威奇电工通过拍卖行竞买购得,房地产坐落为佛山市顺德 区北滘镇工业园港前路北 00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1371.1 平方米,房屋建筑 面积为 22192.6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51 年4月3 日,威奇电工已领取了《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C3179904 号)。 威奇电工现使用有“威奇”商标,并持有《商标注册证》(第 3078204),核定在第 9 类商品上使用上述商标,使用期限至 2013年5月6 日止。 月,威奇电工通过顺德市环境保护局有关耐高温耐冷媒漆包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并于 2005 年 2月6 日领取了《顺德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准证》 (批准号 20050333)。威奇电工已领取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威奇电工厂界范围内电磁线的生产和销售相关的环境管理活动建立的环境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 威奇电工已实施并保持漆包圆铜线、裸铜线的生产和服务,该系统满足中国国家标准 GB/T19001-2000 idt 9001:2000,并领取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8311 号)。威奇电工与多家客户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其作为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威奇电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用工关系,并已领取《劳动年审合格证》(顺劳监审字 0000015976 号)。 税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时申报税务材料、缴纳税款,未出现偷税、漏税、欠税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目前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存在其他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根据盈峰集团出具的承诺及核查,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盈峰集团没有在其持有的威奇电工股权上设定担保、抵押或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上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资产状况. 华夏天信机器人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产状况. 实物状况 暂无定制产品,存在同类样品 暂无定制产品,存在同类样品 暂无定制产品,存在 同类样品
资产状况. (1)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5】第 0342 号《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完美在线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资产总计 4,100.84 4,623.11 522.27 12.74% 负债总计 1,367.50 1,367.50 - - 净资产 2,733.33 31,041.63 28,308.30 1,035.67%
资产状况. 二层 3-5 号商铺建筑面积 1621.57 ㎡(最 终以房屋管理机构验收面积为准),每月 38 元/㎡起拍,租期 5 年,装修期 5 个月,但装修期租金政策需分担到 5 年,前三年租金不变,从第四年开始每两年递增 10%。
资产状况. 发行人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寅、赵晓红财务状况良好,除持有公司股票外,还在发行人处领取工资收入和分红款,并且多年来积累了包括现金、房产在内的个人资产,资信情况和债务履约情况良好。李寅、赵晓红可通过资产处置变现、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进行资金筹措,偿债能力相对较强。

Related to 资产状况

  • 财务状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务状况 近三年的实际情况

  • 審查、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11.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 直接経費 契約金額の範囲内において、領収書等の証拠書類に基づく実費精算による。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 重要提示 ㈠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书为准。 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理财投资,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㈢宁波银行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 非关联方 客户三 4,257.64 2.10

  • 资金来源限制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 巨额赎回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10%时,产品管理人有权启动巨额赎回限制条款,详见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 额赎回限制”。 业绩比较基准及测算 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4.60】%(年化)。业绩比较基准用年化收益率表示,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仅用于评价投资结果和测算业 绩报酬,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产品管理人对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或保障。 业绩比较基准测算: 业绩比较基准由产品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计划,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等因素测算。 本理财产品为【混合类】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权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主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投向股票及股票型基金】。以产品【投资现金等高流动性资产仓位0-20%,同业存单、存款、信用债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仓位50%-80%,股票(含优先股)或衍生品仓位0%-20%,公募基金 0%-30%(含权益型基金),杠杆比例110%】为例,业绩比较基准参考本产品发行时已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期限匹配的非标资产收益率】,考虑本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产品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投资比例可根据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流动性特征、信用风险等因素动态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理财产品投资”部分。) 本产品成立后,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开始前根据当时已知的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测算业绩比较基准。如新测算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前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准不同,产品管理人将在每个预约周期首日的前 【3】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下一封闭期业绩比较基 准。 赎回款项到账日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理财产品赎回确认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账。在触动巨额赎回限制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按照“七、申购和赎回”的第(七)部分“巨额赎回限制”的规定处理。理财产品赎回 确认日至赎回款项到账日期间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费用 固定管理费:【0.18】%(年化)销售服务费:【0.45】%(年化)托管费:【0.02】%(年化) 认购费、赎回费:【0.00】%申购费:【0.00%】 因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产生的费用:本理财产品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因投资该类资产而产生资产服务费或项目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将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其他:1、投资账户开立及维护费、交易手续费、资金汇划费、清算 费;2、与产品相关的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信息披露费;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上述产品费用详见“五、理财产品费用”部分。

  • 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 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法医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鹏、方力、王勤、艾乐、卢志军、孙朋强、刘乃佳、李屹兰、李恒、李思明、张琳、杨新文、苗景龙、倪长江、胡婷华、胡琴丽、殷瑾、黄春芳、黄荫善、章瑛、董向兵、韩鸥。

  •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 20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