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样本条款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实施完成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 际净利润累计数额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额,则超额部分的 50%可用于奖励业绩承诺方,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支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实际净利润累计数额-承诺净利润累计数额)×50%。超额业绩奖励金额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20%。 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45 日内,标的公司执行董事应确定奖励方案,经和科达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由标的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别支付给前述人员。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为鼓励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在未来年度继续推进标的公司业务发展,为企业持续稳定地创造价值,本次交易双方特就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作出超额业绩奖励安排,约定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数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据,将对届时在职的标的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本 次交易作价的 20%。具体如下: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前提下,若启行教育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净利润合计数高于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则实现净利润合计数超出承诺净利润合计数部分的 35%将作为超额业绩奖励,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 450,000.00 万元的 20%。 超额业绩奖励由上市公司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仍在启行教育留任的管理层人员一次性支付。具体奖励方案(包括奖励对象管理层人员范围的确定)由启行教育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上市公司备案方可实施。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中“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本次交易超额业绩奖励的设置符合其规定。 本次交易设置超额业绩奖励主要是为了激励管理层更好的为标的公司服务,将股东利益与管理层利益有机的统一起来。标的公司所从事的留学咨询、考试培训等国际教育服务业务,均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标的公司的专业人才,尤其是核心管理团队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公司一方面通过设立高管持股平台启德同仁,使得高管持有部分公司股权,另一方面在方案设计中,通过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来激励管理团队更好的为标的公司创造价值。因此,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有利于激发管理层发展标的公司业务的动力,维持管理层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实现上市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的绑定,在完成基本业绩承诺后继续努力经营、拓展业务以实现标的公司业绩持续的增长,进而为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实现超额收益。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2016 年 8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修订方案。2016 年 10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所 有 奖 励 总 金 额 不 得 超 过 交 易 对 价 4,222,349,262.60 元(精确到元)的 20% (即 844,469,852.52 元)。 所 有 奖 励总 金 额不 得 超过 交 易 对价 4,222,349,262.60 元(精确到元)的 20% (即 844,469,852.52 元);如上述奖励总额超过前述总对价 20%的,则实际奖励金额为前述总对价的 20%(即 844,469,852.52 元),且上述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天宜上佳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之间差额部分 (即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均按照《业绩承诺与补偿、激励协议》的约定如期、足额完成业绩承诺,且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高于 35,000.00 万元的,则上市公司应将超出 35,000.00 万元部分的 20%(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的 20%),用于奖励火星时代的管理层。
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补偿期间届满后,若九凤谷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三年累计实际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则超过部分的 20%应当用于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管理团队。超额利润奖励部分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对价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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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价格 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 ▲”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 书

  • 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有關收購的其中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故收購構成本公司須予披露的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 契 約 案 件 名 印刷機のインク及びマスター(複数単価契約) 契約事務担当課等の名称及び連絡先 教育文化財部 教育総務課 電話:0467-23-3000 内線 2722 契 約 締 結 日 令和4年(2022 年)4月 18 日 (契約期間:令和4年(2022 年)4月1日~令和5年(2023 年)3月 31 日) 契約の相手方の名称及び所在地 株式会社 湘学 神奈川県横須賀市二葉一丁目1番 12 号 契 約 金 額 執行予定額:6,636,080円 (内訳) インク 4,400 円/本 予定数量:532 本 ×1.10 マスター 10,400 円/本 予定数量:355 本 ×1.10 随意契約によることとした理由 小・中学校に設置されている理想科学工業社製の印刷機については、消耗品としてインク・マスターの安定的な供給が必要となります。機器に対応した純正インク・マスターを使用することは機器を良好な状態に維持するために必要です。 供給業者の選定については、印刷機種に応じてインク・マスターそれぞれの単価を比較する必要があり、複数単価契約に該当するため、入札に付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せん。そのため、当該純正消耗品を取り扱っている業者5者へ見積依頼をし、複数単価の合計及び品名ごとの単価において最も廉価で供給が可能な業者は(株)湘学でした。(株)湘学は、印刷機の借入先で保守点検業務も行っているため、安定的にメーカーから消耗品の供給を受けることができます。当該消耗品は年間を通して随時購入する必要があるため、価格の安定を考慮し単価契約しようとするものです。 このことから、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 167 条の2第1項第6号の規 定により、同者と随意契約を締結したものです。 契 約 案 件 名 鎌倉生涯学習センターホール機構管理運営業務時間外契約 (単価契約) 契約事務担当課等の名称及び連絡先 教育文化財部 生涯学習課電話:0000-00-0000(直通) 契 約 締 結 日 令和4年(2022 年)4月 15 日 (契約期間:令和4年(2022 年)4月1日 ~ 令和4年(2022 年)9月 30 日) 契約の相手方の名称及び所在地 相鉄企業株式会社 横浜市西区北幸二丁目 0 番 00 号 契 約 金 額 執行予定額: 1,662,265円 《1時間あたり単価(税抜き)及び数量》 ア 午前9時から午後10時までのうち、1日8時間を超えて勤務した場合 主任技術者 2,950円×530時間副主任技術者 2,590円×500時間 イ 臨時に技術者を派遣する場合 1日勤務(午前9時~午後5時) 主任技術者 5,800円×21時間補助技術者 4,200円×10時間 随意契約によることとした理由 本契約は、令和2年(2020 年)10 月1日から令和5年 (2023 年)9月 30 日までの期間、相鉄企業株式会社と契約している鎌倉生涯学習センターホール機構管理運営基本業務委託の仕様書に含まれていない業務時間を超えた業務に関する事項の契約であり、本業務内容に熟知しており、見積金額ついても、一般的な市場価格と比較して、同等若しくは低廉な価格であることから、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 16 7 条の2第 1 項第2号の規定により同者と随意契約を締結 したものです。 契 約 案 件 名 令和4年度鎌倉市公営企業会計業務に関する助言及び指導業務委託 契約事務担当課等の名称及び連絡先 都市整備部 下水道経営課 電話:0000-00-0000 内線 2397 契 約 締 結 日 令和4年(2022 年)4月 15 日 (契約期間:令和4年(2022)4月1日~令和5年(2023)3月 31 日)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一般释义 南新制药、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新有限 指 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前主体湖南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之 100%股权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南新制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融资 指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兴盟苏州 指 兴盟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 Synermore 指 Synermore Company Limied(兴盟有限公司) Sky Token 指 Sky Token Investments Limited United Power 指 United Power Investment Limited HUIWANG 指 标的公司境外员工持股平台 HUIWANG ENTERPRISES LIMITED(辉旺企业有限公司) 苏州齐心 指 标的公司境内员工持股平台苏州齐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湘投控股 指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 指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盟开曼 指 Synermore Holdings Limited(兴盟控股有限公司) 兴盟台湾 指 兴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 指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补偿义务人 指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即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和HUIWANG 本预案、预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报告书(草案)》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框架协议》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期 指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 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实施意见》 指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施意见》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 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中国证监会128号文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号)》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指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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