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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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责任,或者履行义务、责任不符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被证明 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即构成违约。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认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乙方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通知送达之日终止。乙方应当在前述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乙方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 甲方未按期完成乙方认购股票的交割,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认购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通知送达之日终止。甲方应当在前述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认购价款无息返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违约方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纠正,并中止履行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后恢复履行。该方中止履行义务的,不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在前述期限内未予纠正的,则另一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该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该通知送达之日终止;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协议和适用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和/或救济。
35、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对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6、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另一方就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放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的,应当 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做出。且该放弃不应视为其对违约方以后的违约行为放弃主张违约责任,或放弃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赋予的其它权利或者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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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 充分履行本协议(包括附件)所约定之义务、承诺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所 作的陈 述与保证在实质上是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方应被视为违约。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如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失除外。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购人延迟支付认购资金的,每延迟一日向发行人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若认购人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发行人有权解除与认购人之间关于本次发行的所有协议、合同。如发行人选择解除本协议,则认购人应向发行人承担相当于其认购总额 30%的货币违约责任,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认购人应赔偿发行人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诉讼费用等其他损失)。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若因发行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交割或备案时,发行人应将认购人在本协议下已实际支付的认购价款全额退回给认购人,并向认购人按资金占用期限每日支付认购资金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给认购人造成的损失。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本协议成立后,双方均应积极努力,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满足和成就创造条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造成其它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非因合同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的,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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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股份认购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如下: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10.1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如下方式承担: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已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情形的适用相关具体约定;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情形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10.2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10.3 本次发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甲方和乙方为本次发行而各自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1) 本次发行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通过;
(2) 本次发行未获得深交所及/或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如证券市场变化导致甲方对定价基准日等事项作出重大方案调整时,甲方董事会审议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主动向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且前述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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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
违约责任条款. 公司与认购人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如下: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协议生效后,如认购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认购股份,认购人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认购人未认购股份的总价款的 5%。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且在守约一方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一方立即采取行动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后的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日内,违约一方没有对该等违约进行补救,则守约一方可向违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
5、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15 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 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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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任何一方因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该方 (以下称“违约方”)应在收到未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向其发送的要求其纠正的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若乙方未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本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价款的,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30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3、 本协议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和认购事宜如未获得以下任一主体审议通过: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甲方董事会;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股东大会;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任何一方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民事赔偿责任,但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出现前述情形的除外。双方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最大努力促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内外部审议、核准或许可事项。如因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在内的监管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际或全部履行,则不构成双方违约事项。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及时为乙方办理股份登记。 如甲方逾期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延迟一日,按缴纳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办理登记超过 30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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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以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能够按期、足额出资而甲方不按约定出资的,每迟延壹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三(0.0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如以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能够按期、足额出资而甲方逾期壹(1)个月未能出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应出资额百分之拾(10%)的违约金。本款约定的违约金将合并计算。如因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未及时、足额交付委托资金致使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不能按期、足额出资的,不属甲方违约。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法律、法规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对融资有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使乙方本次增资扩股不能实施的,乙方应当向甲方归还其已支付的认购款项且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认购款项自甲方认购款实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至乙方返还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以乙方银行实际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准。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任何义务、或未能遵守其在本协议中所作之承诺,或其所作的声明或保证的内容存在虚假、错误、重大遗漏或者误导等情形,该方即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 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 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单方解除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书面通知,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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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以致本协议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均构成违约。因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声明或保证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在本协议中,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一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本协议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部分责任。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甲方董事会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股东大会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中国证监会核准。 则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前述履约保证金连同期间内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额返还给乙方。若因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认购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由于非归因于本协议任何一方责任的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此时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减小损失。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 3 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 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前述履约保证金连同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额返还给乙方。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尽管有前述规定,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因任何原因未获审批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批准/认可,或者因市场原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为本次认购股份事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甲方应将前述履约保证金连同期间内产生的利息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额返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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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募集说明书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所作出的陈述、承诺、保证与事实不符,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如果双方均违约,双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确认的具体缴款日期向专项账户支付全部认购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认购义务;逾期未缴足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认购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乙方认购款总额的15%。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赔偿金。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政府部门和/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及国有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未能批准或核准等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原 因,导致甲方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5、 本条约定的守约方的权利和救济在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无效或终止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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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募集说明书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甲方应按期足额缴纳认购价款,发行认购公告规定的缴款期限届满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应按本协议第2.2.2项所规定的认购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在第3.2款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关备案及变更登记手续(包括甲方认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将甲方在本协议下已实际支付的认购价款全额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金金额为本协议第2.2.2项所规定的认购价款的1%。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第4.1款所规定的期限内向股转系统公司提交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的完整有效申请材料的,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和其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连带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其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赔偿甲方资金利息(资金利息按照年化10%利率并以甲方本次认购资金汇入乙方验资账户之日起的实际资金占用天数计算)和甲方本次股份认购款。甲方有权选择追究乙方、乙方实际控制人、乙方控股股东三者其中一方或多方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乙方无控股股东的,除本协议双方另有约定者外,控股股东指乙方第一大股东。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原因导致乙方股票未能获准做市转让或甲方未能申请成为乙方做市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第2.2.2项所载股份认购款(甲方认购股份数量*每股价格)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甲方做市期间,因乙方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报表及资料的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致使甲方不能开展做市业务或甲方无法继续做市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第2.2.2项所载股份认购款(甲方认购股份数量*每股价格)*15%。
6) 乙方于本协议第6.1款、第6.2款、第6.3款下的陈述或保证为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本协议或部分条款无效、被撤销或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第2.2.2项所载股份认购款(甲方认购股份数量*每股价格)*15%。
7) 乙方于本协议第6.4款、第6.5款、第6.6款、第6.7款、第6.8款等方面的承诺和保证为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或乙方有其他违反诚信义务行为,导致乙方股票交易价格发生大幅下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金额=本款规定的违反诚信义务行为被公开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媒体报道、系统信息披露等,以较早出现者为准)甲方所持有的全部乙方股票库存成本*30%。
8)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即构成违约;因违约事项,使对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和开支: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因不遵守有关强制性规定而被提起索赔、诉讼或仲裁;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为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违反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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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所作的陈述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定向发行股票和认购事宜如非因乙方原因未获得全国股转公司等证券管理部门备案的,不构成违约。但乙方应在未成功获得全国股转公司等证券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的15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认购款项退回甲方支付认购款项时使用的同名账户。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拒绝或推迟缴纳出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每迟延一日,应按拒绝或推迟缴纳的出资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甲方本次认购款项的3%。
5) 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如乙方拒绝或延迟导致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自甲方缴纳认购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与本次做市相关的材料(若由于非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申请文件未能成功受理的情况除外),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每逾期一日按照甲方出资额的0.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甲方出资额及其出资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 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且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后60日内,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做市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甲方出资额的0.5%向乙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甲方出资额及其出资额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之和。
6)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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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
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公司与认购人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违约责任条款内容如下: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遵守或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部分义务,或违反任何或部分声明、保证及承诺,构成违 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对守约方造成的与违约直接相关的实际损失,违约 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经守约方发出书面催告后三十天内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依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单方解除权行使条件,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 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中约定的缴款金额的 5 %的违约金;
(6) 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发行认购书公告的缴款截止日之前,将认购款全额汇到缴款账户的,属于乙方严重违约情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股份及时登记在甲方名下,属于甲方严重违约情形,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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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甲方发现目标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比有重大差异,以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若目标公司及子公司在签署本协议时存在未披露的负债和/或或有负债的,则该等负债由发行对象予以承担并于负债总额确定后10 日内支付给铜城集团。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铜城集团在本协议约定时限内,如因铜城集团的原因未能顺利将作为铜城集团对价款的新增股份全部办理至发行对象名下或未能将其应支付现金对价款全部支付至发行对象指定银行账户,则每逾期一日,铜城集团应向发行对象支付相当于发行对象本次交易所应获得全部对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5) 发行对象在本协议约定时限内,如因发行对象的原因未能顺利将标的资产全部过户至铜城集团名下,则每逾期一日,发行对象应向铜城集团支付相当于该等股权价值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6) 本协议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签署本协议时不可预见且各方对其发生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所有客观事件。
(7)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有关文件,以证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并说明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部分。
(8)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将不视为违约,但该方应尽其所能减少另一方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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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关联交易公告
违约责任条款. 1、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存在虚假、不真实、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相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乙方之认购事宜如未履行下述全部程序,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 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后,因发行人原因造成本次增资扩股未能完成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缴付的全部股票认购款及自投资方缴付股票认购款之日至甲方返还增资价款之日前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股票认购款总额3%的违约金;若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全国股转系统未给予股份登记、备案或终止备案审查而双方解除本合同的,发行人应退还认购方缴付的股票认购价款及相关期间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不构成违约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 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缴付认股出资,除应当继续履行认股出资义务外,每拖延或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认缴而未缴认股出资金额的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缴纳全部认股款项或本合同依法、依约解除为止。
(3)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甲方本次增资所发行的股份出现全国股转系统终止备案审查情形,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退还股票认购价款,除应当继续履行退款义务外,每拖延一日,应当按照应退款金额的日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完成全部认购价款退款义务为止。
(4)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条前述款项外的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股票认购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损失,损失的赔偿及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3、 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 式通知相对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相对方提交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需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及有效证明。
4、 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满足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每延期缴付一日,应按未缴付股份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仅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迟延缴付股份认购价款延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发行人有权(但无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缴付股份认购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发行人因认购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的,发行人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继续向认购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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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票发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