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終止 样本条款

違約終止. 在無損委託人可獲環境技術服務供應商給予之其他補償下,委託人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如承辦商:
違約終止. 甲方於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催告乙方於 30 日內履行本契約或改善,逾期仍不予履行或改善時,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1. 乙方違反本契約第四至六條約定時。但不可歸責於乙方者,不在此限。 2. 乙方於融資貸款後未按時繳納貸款本息達 30 天以上者。 3. 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契約之行為。
違約終止. 14.2.1.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廠商有下列任何一情事時,經本所通知於10日內改正,未依限改正,累計達3次(含催告次數)者,本所得終止本契約,因而產生損害,本所不負賠償責任: 1-1 遲延繳納租金達2個月者。 1-2 未經本所核准,擅自將產物變更使用目的不聽勸阻或拒絕 履行本契約所定之各項條款。 1-3 違反本契約及其附件相關法令之行為任一約定事項者。 14.2.2. 廠商有下列任一情事時,本所得不經催告,立即終止本契約: 2-1 乙方經法院裁定重整或宣告破產,進行破產法上之和解或有公司法第185條第1項所定情事或因違反法令經行政主管機關命令解散或命令停業或歇業。 2-2 簽訂本契約後乙方有50%以上之股份經移轉者。
違約終止. 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事由,且該事由經他方當事人以書面通知其違約後三十日內仍未補正者,他方當事人得終止本合約。
違約終止. 任何賣方對本條款和條件要求的不完全履行,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不符合本條款和條件項下的交貨時間表的情況,應構成違約。賣方違約後,除了買方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救濟之外,買方有權選擇立即取消本條款和條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除非下文另有規定,賣方應對由於賣方違約而使買方發生的任何費用、損失,損害和責任進行賠償。除了賣方不遵循任何本條款和條件項下的要求以外,如果賣方被判決破產、或者為了債權人利益而應當進行全部財產的移交、或者就其破產應當任命一名接收者、或者一個自願或強制性的申請/訴訟程式由賣方提起或對賣方提起,則賣方在此應為違約。
違約終止. 以下情形,一方得單方終止本條款: (1) 他方破產、被解散、被撤銷營業許可、喪失清償債務的能力或無法執行法院的判決; (2) 他方嚴重違反本條款,並且在收到未違約方要求其改正或補救的書面通知後,在可以補救的情況下 30 日內沒有補救,本條款中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3) 他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未違約方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4) 他方未履行本條款,導致本條款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成為不必要的; (5) 發生不可抗力情形持續超過一個月以上,並經雙方協商仍無法解決; (6) 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命令規定的其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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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約處理 一、 丙方若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甲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通知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且不退還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

  • 違約金 乙が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は、甲は、違約金として次の各号に定める額を徴収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 違約之處理 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 違約金等) 甲が第12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契約の全部又は一部を解除した場合は、乙は契約金額の100分の10に相当する額を違約金として甲の指定する期間内に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違約之處罰 賣方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者,買方得解除本契約。

  •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4.2.1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 基金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 基金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布破产; (3) 基金托管人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14.2.2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 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3) 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4) 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 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 (7) 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 受入開始希望日 受入ガスの性状と圧力

  • 业务规则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相关当事人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