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样本条款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均需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定的部位和设计要求的部位。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没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隐蔽工程覆盖前或中间验收部位具备专用条款约定的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 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的内容包括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承包人应准备验收记录,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验收要求按穗建质监字(2009)59 号文件执行。验收人员组成: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及后续关联工程承建等有关单位。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隐蔽工程验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10.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无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_按现行法律、规范规定和通用条款第 17 条规定执行,其它另行协 商确定。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按照国家以及行业现行文件和相关规范执行, 甲方有权要求对本工程任何部位进行中间验收,中间部位验收时,乙方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监理等有关各方,否则,未验收而又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乙方必 须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未经工程师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得覆盖,当隐蔽工程或基础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承包 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参加对这部分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检验,并不得无故拖延。若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通知 48 小时后没有回复,承包人可以自行验收覆盖。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现行施工规范中所有要求隐蔽验收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