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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样本条款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和委托人; 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简称为“首创证券”;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委托人: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其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机构委托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其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人: 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机构委托人)的合称 业绩报酬: 指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当集合计划净值收益率超过一定水平 时,管理人从集合计划资产中计提的金额,该部分金额作为对管理人的业绩激励 业绩比较基准 管理人提前在管理人网站公告每一类集合计划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非管理人向委托人做出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委托人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有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本集合计划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委托人可能面临无法取得 按照业绩比较基准计算的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委托人: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 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委托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 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它组织 合格投资者 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 资于单个集合计划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 投资者签署本合同且合同生效后,即为本合同的委托人。委托人的详细情况在本合同签署页中列示。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和委托人; 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 签订《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签章页》(以下简称《合同签章页》)的投资者即为本合同的委托人。委托人的详细情况在各委托人与管理人、托管人签署的《合同签章页》中列示。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的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委托人: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委托人: 指依法可以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监管 机构批准的其他合格机构 委托人: 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或机构委托人)的合称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集合计划管理人、集合计划托管人和委托人; 集合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简称为“华泰证券”;集合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简称为“中国银行”;推广机构:指华泰证券以及与管理人签订《华泰紫金中融宝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推广代理协议》的其他银行和证券公司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等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委托人: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委托人: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委托人: 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或机构委托人)的合称 集合计划分级 指本计划通过资产及收益的不同分配安排,将计划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个类别,即 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 工作日: A 类份额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境内商业银行营业共同的正常交易日 指本集合计划份额按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优先 级份额; B 类份额 指本集合计划按合同约定规则所分离的普通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