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综合指挥系统预警模块升级项目项目编号: 详见采购邀请 项目地址:详见采购邀请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邀请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510000.00 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预算说明: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 000 号联系人:吴家胜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24066302 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 000-000 号 0 号楼 0000 室联系人:胡斌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7743657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約款の変更 当社は、この約款を変更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この場合には、料金その他の提供条件は、変更後の約款によります。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別 記 個人情報取扱特記事項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険契約者 事業者グループ又は請負人等
告知義務 訂立本保險契約時,要保人對於本公司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本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本保險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本保險契約。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