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产权属 样本条款

项目资产权属. 9.1. 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9.2.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所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成果及相关信息,否则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另向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3. 本合同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乙方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9.4. 乙方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三级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9.5.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项目资产权属. 本合同不会引起任何已申请、登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转移。
项目资产权属. 本项目合作期内形成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项目资产的收益权归属于乙方所有。在合作期/特许经营期届满时, 乙方按照约定采取相应的退出机制,将该项目资产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移交给甲方。
项目资产权属. 建设期内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均归发包人所有,项目公司只基于本合同享有相关运营维护的权利。
项目资产权属. 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期形成的资产,在合作期限内由社会资本与项目运营方享有所有权,在合作期满,以上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归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所有。
项目资产权属. 1、 在合作期内,项目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归乙方所有。在合作期届满时,乙方按照约定采取相应的退出机制,将该项目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移交给甲方。移交可能产生的税费根据当时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由应纳税义务人缴纳。 2、 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和贷款银行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经营权或项目资产转让、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但在合作期内且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将本项目经营权(包括经营权项下的收益权)或项目资产为贷款银行设定质押或抵押,但不得在此等收益权上设定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转让、质押等权利、义务或责任。
项目资产权属.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管理养护维修权和 收益权,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仍归甲方所有。
项目资产权属. 合作期内,乙方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其他权限归甲方所有。若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项目资产权属.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资产权属. 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仅享有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政府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