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ZSJ2022CG210 号)
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
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BZSJ2022CG210 号)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 年 9 月 28 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2CG210 号
2.任务书编号:FS34160120221224 号
3.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人民币)82 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820000.00 元
7.采购需求: 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暂定 830 日历天(建设期 2022 年年底完成,免费维保
期 2 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评审时 “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标包划分: 共分为 1 个标包,分别为: /。
(3)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②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每天上
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 xxxxxxxxxxxx 000 x(市政府向南 300 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 4.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数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希夷支行
银行帐号:/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银行帐号: /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银行帐号: /
备注:
(1)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包唯一对应,如投标人进行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均须按标包汇入该标包指定的银行账号。
(2)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3)以银行汇款、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否则,责任自负。
2.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递交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须将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2)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内容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查实提供虚假银行保函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电子保函递交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第三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
及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将电子保函截图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电子保函并递交。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要通知栏《关于推广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通知》(xxxx://xxxx.xxxxxx.xxx.xx),并使用 CA 锁登录亳 州 市 交 易 中 心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xxxx://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办理。(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在 安 徽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安 徽 省 招 投 标 信 息 网
(xxx.xxxxx.xxx.xx)、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0.XX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000000000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获取响应文件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谈判,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5.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体现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如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 仍 须 在 招 标 文 件 发 售 时 间 内 登 陆 亳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 7.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
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 址: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 0558-595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xxxxxxx 000 x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F403 室联系方式: 0558-599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
电 话: 0558-5991161
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022 年 9 月 28 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2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1.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6:00 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 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2 年 10 月 11 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 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 | 谈判有效期 | 开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1 | 谈判保证金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4.3 |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 谈判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竞争性磋商不成功(或谈判现场拒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 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竞争性 | 否。 |
磋商响应文件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5.2 | 开标程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以上单数(含 3 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竞争性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 名。 |
7.1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7.2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银行汇款;2.银行转账;3.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 1.履约保证金可以以上述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缴纳的,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以上述形式补齐差额;也可以提交足额的银行保函或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2.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收取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希夷支行 银行帐号: /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城建支行银行帐号:/ 或者: |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 /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芍花路支行银行帐号: 2710101021000467201 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 个工作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规定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中标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履约保函扫描件提交给代理机构具办人员(邮箱:xxxxxxx@000.xxx),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 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并在保函上注明核验意见。 | ||
7.3 | 知识产权 | 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 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 件; |
3.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6.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2 | 1.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响应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 3.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 | |
3 | 电子招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 |
投标 | 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 投标相关要求。 | |
4 | 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 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投 标文件,超过 60 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4、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 、 投 标 人 可 通 过 亳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
(光盘)直接将
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5 | 本项目异议(质疑)、投诉环节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为 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代理人)。 |
6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 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 |
7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
8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
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谈判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三、制作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审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
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1.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相关材料。);
(9)第二轮报价表;
(10)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2.2 投标报价
2.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2.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2.2.4 响应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报
价)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2.2.7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谈判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4 谈判保证金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4.2 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2.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2.6 备选响应方案
2.6.1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2.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7 响应文件的编制
2.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谈判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1.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5. 评审与谈判
5.1 竞争性磋商小组
5.1.1 评审与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5.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2 评审与谈判原则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5.3 评审与谈判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
5.3.2 评审与谈判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谈判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2 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6.3 履约担保
6.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 政府采购合同
6.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4.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6.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6.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 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供应商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复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6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 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采购项目已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评审因素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报价文件制作 机器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报价文件制 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1 |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注: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 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技术 (60 分) | 项目实施方案 (10 分) | 项目现场管理能力: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在技术文件中明确提出: 1、投标文件中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及方案的,详细得 4 分,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及方案较详细得 2 分;档案数 字化加工流程及方案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项目组织和管理规定的,完善得 3 分,项目组织和管理规定较完善得 2 分;项目组织和管 理规定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备的现场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的,制度完善得 3 分;现场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较完善得 2 分; 现场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15 分) | 1、通过相应的制度、流程、设备或软件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的控制,保证档案原件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包括人员保密管理、加工现场管理、档案实体安全管理、设备及数据安全管理、数字化成果保障、数据安全与备份等;提供一项方案得 1 分,满分 5 分,无则不得分。 2、本项目需提供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管理系统软件,软件功能需满足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满分 5 分,能全部满足功能要求的得 5 分,部分满足功能要 求的得 3 分;无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系统软件的不得分。不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不得分。 3、本项目需使用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系统软件,系统支 持一级全检、二三级抽检功能,质检后可自动生成质检报告,提供软件截图及功能列表。投标供应商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系统软件,能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得 5 分;有相关软件功 能,满足技术要求的得 3 分;无软件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档案数据质检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无软件著作权不得分) | |
专业人员 (18 分) | 1.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省级部门及以上颁发的档案上岗培训证书,得 3 分。 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得 3 分。 具备同类项目建设经验,得 2 分。(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技术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需配备保密专员,具备国家保密管理部门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档案保密业务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 |
一个得 1 分,满分 3 分; (2)项目团队需配备安全专员,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或具备省级及以上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评审的数据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得 2 分; (3)项目团队人员每有一人具有档案管理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4)服务团队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获得上岗培训合格证,10(含)人以上得 3 分,6-9 人得 2分;5 人以下得 0.5 分,无技术人员不得分。 说明: 项目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 (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证书得分最高的计分)。 | ||
技术实力 (12 分) | 投标人具有 OCR 识别及校验软件/系统、档案流转管理软件/系统、PDF 制作管理软件/系统、电子标签智能控制软件/系统、RFID 智能移动平台管理软件/系统、档案可信性验证软件/系统、档案数字化质量管理软件/系统、档案借还卷核对软件/系统、数据双向挂接软件/系统、电子数据检测及质量管理系统/软件等,每提供一项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 满分 12 分。(软件著作权获取证书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期之 前,否则不予评分) | |
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5 分) | 1.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含不限于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方式、内容、对象和措施。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比。优得 2 分;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应包含不限于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方式、内容、对象和措施一般得 1 分;差不得分。 2. 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服务机构距离的远近等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的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由评委会综合对比,优得 3 分;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服务机构距离的远近等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的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的有效性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 措施一般得 2 分;差不得分。 | |
业绩 | (10 分) |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相关 项目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投标人具有同类档案实体电子标签管理相关案例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信誉 | (10 分) | 1.投标人具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2.投标人具备ISO20000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 3.投标人具备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 4.投标人具备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5.投标人具备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以上 1-5 项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档案数字化及电子标 签(RFID)相关服务的另加 1 分。 |
注: 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
2.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20 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20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10%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 |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评审原则
评审与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
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磋商程序、步骤 1、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
2、磋商步骤
(1)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为第一轮磋商做好准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
人代表确认。
(2)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从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展开磋商,如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不能通过磋商达成一致,磋商小组将不再与其磋商,第一轮磋商结束。
(3)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在某些方面展开谈判,第二轮磋商结束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磋商报价)。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
(三)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20%。
(3)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和价格分
根据技术和价格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
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和价格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和价格分之和,即技术和价格总得分。
技术和价格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前附表 2、3。
(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
3、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谈判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谈判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4.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谈判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谈判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谈判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审谈判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谈判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评审谈判。
4.2 关于评审谈判中途更换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谈判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谈判中途退出评审谈判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审谈判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谈判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谈判。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谈判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谈判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
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5.无效投标的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6.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性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附则: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需求清单 1、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亍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社厅发〔2018〕102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4〕53 号)等文件要求,启动我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对我单位现有的 2 万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包括档案整理、扫描、著录、图片数据挂接、数据导入、数据备份、背脊条、归档、装订、排序上架等工作)。此举将有助于加快推进人社经办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能力和水平,并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档案数据支撑。
我单位计划对现存的 2 万卷档案及后期持续产生的纸质类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通过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可实现快速查阅档案,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实现档案永久保存,提高经办人员工作效率,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根据市数据资源局审查回复意见,该项目中仅 RFID 电子标签、RFID 档案管理系统等为信息化建设内容,预算金额 22 万元,在免费运维期内中标单位应免费提供新增人事档案的处理、管理等服务相关内容;满足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或运维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该项目软件系统应免费实现与市级其他软件系统对接,该项目运维到期后,后续每年运维费用应不高于中标价格的 15%,其余不属于信息化建设内容。
2、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2018 年印发)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T/68-2020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 号)
《人事档案整理规则》
《人事档案著录规则》
《纸制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移交进馆档案质量检查办法》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3968-9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15418-94)
《中央档案馆电子版档案数据接收规范(试行)》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人事档案数据采集及数字化智能化服务项目 | 卷 | 2 万 |
按以上规范进行整理、著录、扫描后的档案要达到相关档案业务标准质量要求。 3、采购标的汇总表
(二)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人事档案整理要求
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登记移交清单,对档案实体内容按移交清单逐一进行清点,并登记份数与页数进行交接。
整理工作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五部分。第一步,分类
对人事档案材料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设定的大类和子属类进行分类。根据省人才中心要求采集提取相关档案内容信息。
第二步,排序
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材料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
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加盖档案分类章,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页码的编写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有封面的材料从封面开始编写;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页数;复印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第三步,编目
编目的具体要求:档案材料应按照十大类排列顺序,逐份逐项进行编目,做到目录清楚,填写准确。每类目录应首先注明材料类号和类别名称。
“类号”下再依次填写排列序号。 “材料名称”根据材料题目填写。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
拟定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材料形成时间”填写材料最后的落款时间。“页数”材料的页数。按照编好的页数如实填写。
编制目录时,每类目录之后,须留出适量的空格,供补充档案材料时使用。第四步,技术加工
为使档案能够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装订之前必须对归档文件材料逐件逐页进行检查。对纸张破损的进行修复,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采用复印、扫
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应保持材料原貌,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不能对原件内容进行修改。复制后的材料应清晰,所用材料要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经久耐用。复制件应附在原
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
幅面过大的档案材料应进行折叠。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
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档案材料上的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易锈蚀金属装订物应当拆除。
为方便档案利用和后续材料补充,每份档案材料在整理时必须保证各自独立,禁止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第五步,装订、装袋
每卷档案材料,必须三孔装订,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卷面整齐、平坦。
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做到结实、齐整、美观,不掉页、不倒页、不压字、不损坏文件,用棉线进行装订,装订结实实用方便阅读。如果左侧的空白不够,要托裱出装订边,不能压字。档案袋右侧上方应粘贴标签。
打印档案封面姓名、档案袋右侧上方标签姓名编号,将档案按照其姓名编号顺序依次装入袋内,标签字迹须规范清晰。
第六步,移交材料
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登记移交清单,对档案实体内容按移交清单逐一进行清点,并登记份数与页数进行验收移交,并及时将移交档案还回库房上架。目录电子版须与纸质版同时移交。
其它如有未尽事宜,一切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档案数字化扫描要求
1 技术要求
1.1 数字化加工平台软件功能要求
本项目数字化加工流程需使用数字化加工平台软件,平台软件需具有以下功能:
(1)自定义流程:数字化加工的流程可以根据不同项目的个性化要求,进行区别化的定制,以满足不同项目的加工需求。
(2)提卷、查卷、还卷及任务分配:系统具有记录案卷出入库,能够完整的形成档案的提卷、查卷、还卷的全流程记录,并形成《档案流程记录单》,可打印日志进行存档。
(3)图像扫描:支持多种扫描模式:系统扫描色彩模式有黑白二值、灰度、彩色三种。支持扫描设备:系统能适配市面大部分扫描仪。系统支持多种文件格式,像 TIFF、JPEG、 GIF、BMP 等文件格式。系统具有插页、删页、顺序调整,能够读取外部文件。
(4)图像处理:去污、图像切分、图像合并、图像纠偏、去黑边与装订孔、排序、删除、裁剪、旋转、自适应、缩放、多页面模式自适应、自动居中、图像模式转换、局部加深
/变浅。
(5)条目著录——元数据捕获与成果输出,数字化加工系统对电子档案元数据进行自动捕获,将提取的元数据与电子档案目录数据合并形成文件级元数据库。
(6)条目质检——双机校对:双机校对是针对 2 个不同的档案库录入相同的数据信息,
由两个不同的人员进行著录后,核对 2 个人员的录入内容的准确性。
(7)OCR 识别与提取:在数字化扫描加工中,有些图像上面的文字信息,要求作为元数据,要录入到档案条目里面。引入 OCR 技术,可以直接提取图像上的文字信息、减少手工输入文字的次数,节约录入时间、减轻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8)批量化修改与纠正:系统提供批处理功能,能够对批次条目数据中的问题进行批次纠正。
(9)格式转换:国家档案局对于各种不同类型的电子文件,做了电子文件通用格式规定,系统提供电子文件通用格式转换功能,支持将计入系统的文本、图像、视频文件转化为标准的通用格式。
(10)统计功能
(11)查询检索功能
(12)数据移交功能
1.2 售后服务要求
成交投标人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与系统相关的网络、主机、设备及售后的培训。
1.3 技术服务要求
成交投标人须保证所有产品为原厂商提供,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实施;保证所有档案数字化扫描后的数据可以与省、部级系统无缝对接。
2 过程要求
成交投标人须采用原始格式 300dpi 无压缩 jpg 格式的图像文件,最终提供给采购人的档案数据包括 300dpi、100dpi 和 100dpi 水印版三种格式各一份。并负责将数据挂接到采购人系统中,对用户进行系统使用培训,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
2.1 基本要求
(1)安全保密要求
本项目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采购人保密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采购人的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各类清单等传播到服务场地之外,非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和物带入现场,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载体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2)操作流程
档案整理:对档案进行拆分、档号核实等档案准备的前处理工作。档案扫描:使用扫描仪对档案进行扫描。
图像修正:检查所扫描图像的质量,特别是检查图像是否清晰、有无缺页、影像方向是否正确。
文件命名:严格按照《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中档号的命名规则对生成的图像信息以相应的档号进行命名。
数据对接:建立目录数据和档案图像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数据校对:对扫描的图像与相应数据信息链接的准确性进行检查。硬盘存储:将扫描的图像和目录及时拷贝到移动硬盘上。
档案还原:将拆分扫描的纸质档案重新装订,恢复其原貌。
2.2 操作规范要求
(1)档案出库要求
中标方与采购方项目管理人员办理档案出库手续,借出待扫描档案,档案出库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调卷单开具的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应做好交接记录,办理交接手续。成交投标人须逐卷、逐份验收和检查,档案以全宗为单位分类组成案卷,案
卷按顺序编号,且有根据相应数据要求所建的目录。对影响扫描质量的装订物(如订书钉、别针、其他固定器具)要先拆除,拆除原件的装订物时应注意保护原件。如拆除后不能复原的珍贵原件,应请示采购人再决定是否拆除。破损严重、无法进行扫描的原件要先进行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的原件应先压平后再进行扫描。
(2)档案扫描要求
扫描色彩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彩色图片要求采用 24Bit 真彩色,对材料中有多色、红头、印章、插有照片图片、清晰度较差等无法辨识清晰的页面,要提高分辨率,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利用效果。
图像存储:扫描原图应采用 JPG 格式进行不加密存储,图像处理的图片应采用 JPEG 格式存储,选择一定比例压缩。优化图像不进行压缩,原始图像数据和优化图像数据应分不同文件夹保存。
其他要求:扫描图像应与原纸质档案保持一致;扫描时做到不缺页、不重页、单页图像内容完整。扫描和图像存储需符合招标人需要。
(3)图像处理要求
扫描影像获取时将分辨率设置为 300DPI。
图像画幅数要与扫描交接单上保持一致,准确无误。每个画幅的前后顺序要与原纸质档案顺序保持一致。
纠偏: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准。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去污:扫描产生的图像中影响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要去除,处理时要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
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要拼接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图像整体性。
裁边处理:采用彩色模式扫描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应距也变最外延至少流出 2 至 3毫米),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4)文件命名
扫描档案以卷为单位,扫描影像按原始纸质档案顺序对每件进行编号,并利用软件功能进行优化。建立案卷号对应表,对于无法建立对应关系的需备注说明。
(5)数据对接
根据文件的档号将目录数据与图像文件进行对接,对接过程中应通过参看原文内容,看文件内容是否与数据所著录的内容一致,图像文件与目录数据对接要做到准确无误。
目录数据著录内容与原件有偏差时,应以原件内容为准。
(6)数据校对
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图像文件与数据对接是否准确。发现对接错误的文件应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改正。一卷档案的合格率未达到 99%以上不予以验收。
(7)文件存储
每卷的档案扫描、对接并校对完成后应及时存储在移动硬盘。硬盘存储时应注意图像信息的完整,存储完成后要进行质量检查。质量检查的内容有图像文件能否打开,文件数是否准确,防止存储失败。
(8)数据挂接要求
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数据库,经质检确认合格后,通过网络挂接入档案管理软件。中标方必须保证目录数据和图像文件的一一对应关系,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全部 100%挂接正确,数字化加工成果能在采购人档案管理软件中有效检索和显示。
(9)还原装订要求
库藏档案恢复装订时,应尽可能利用原孔进行穿线装订,以左齐下齐整理整齐,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不得出现页次颠倒、漏页、错页,装订时发现无装订边,可能会压字,危害文件内容时,应适度加边后再装订。
(10)目录著录要求
档案目录著录要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9-1999)等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目录著录可直接在档案管理软件中进行,也可由中标人在自备软件中著录后,再批量导入档案管理软件目录数据要严格符合采购人的档案管理软件要求,能实现软件中和目录相关的全部功能。目录录入准确率为 100%,如存在档案字体为潦草的手写体、草体、繁体,要求在录入的过程中仔细、认真的辨认,正确率达到 100%。
2.3 其他要求
(1)对部分特殊装订的档案,成交投标人经采购人许可后可进行拆卷扫描。
(2)对较老、较薄的档案须采用平板扫描。
(3)不得损坏原始档案。
(4)档案中如有内容被装订物遮挡,须进行拆卷扫描,拆卷后进行规范性整理装订。
(5)档案重新装订前必须安排专人专机对扫描文档进行 100%检查,并按规定做好检查记录。
(6)电子图片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
(7)采用平板扫描方式,不得损坏纸质档案;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8)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剪、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
(9)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提交相应电子数据的移动硬盘备份。
(10)成交投标人进场服务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实施人员在本公司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
明。
以上所列如有未尽事宜,一切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据采集要求
个人数据类 | ||||||
个人基本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出生日期 |
流动人员档案数据采集需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基础数据采集规范》要求,在对流动人员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并尽可能的将各项人员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录入,采集样表如下:
信息 | 曾用名 | 籍贯 | 出生地 | |||
性别 | 民族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参加组织时间 | 参加工作日期 | ||||
最高学位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 毕业日期 | ||||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名称 |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类别 | ||||
工作单位 名称 | 工作单位 机构类型 | 工作单位 经济类型 | ||||
工作单位所属行业 | 工作职位 (岗位)类型 | 工作地点行政区划 | ||||
户口所 在地址 | 户籍行 政区划 | |||||
现居住地址 | 邮政编码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工作经历 | 工作起始日期 | 工作终止日期 | ||||
所在工作单位名称 | 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 | 单位证明人 | ||||
专业技术与职业 (工种)资格情况 | 职称名称 | 职称级别 | 取得职称日期 | |||
职业(工种)资格名称 | 国家职业资格等级 (技能人员等级) | 职业(工种)资格日期 | ||||
语言能力 | 语种 | 语种熟练程度 | ||||
教育经历 | 入校日期 | 离校日期 | 所在学校 | |||
所学专业名称 | 所获学位 | 所获学历 | ||||
教育类别 | 学习形式 | |||||
家庭情况 | 家庭成员姓名 | 与本人的关系 |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奖惩情况 | 奖励名称 | 奖励批准日期 | 奖励批准 单位名称 | |||
处分名称 | 处分批准时间 | 处分批准单位名称 |
培训经历 | 培训起始日期 | 培训终止日期 | 培训班名称 | ||||
培训主办单位名称 | |||||||
委托存档单位数据类 | |||||||
委托存档单位名称 | 委托存档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存档单位编号 | |||||
委托存档单位机构类型 | 委托存档单位所属行业 | ||||||
委托存档单位 经济类型 | 委托存档单位 行政区划 | ||||||
档案接转数据 | |||||||
存档编号 | 索引号 | ||||||
存档状态 | 存档性质 | ||||||
现档案管理机构名称 | |||||||
转入日期 | 转入原因 | ||||||
原存档单位名称 | 原存档单位行政区划 | ||||||
转出日期 | 转出原因 | ||||||
转往单位 名称 | 转往单位 行政区划 |
硬件设备及配套、服务要求
序号 | 系统(设备、耗材)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RFID 电子标签 | 20000 | 个 | 1、工作频率:920~925MHz(国标 GB/T 29768) 2、符合标准:EPCGlobal C1\G2、ISO18000-6C 3、读取速度≥20 个标签/秒,有效盘点每分钟不低于 1200 个 。 4、工作模式:可读写 5、EPC 存储容量应大于或等于 128bits 6、标签为单面不干胶,可打印姓名、归档号、身份证等信息,并且可以设计打印格式 7、防盗标识:采用 AFI 作为防盗的安全标志方法,且 AFI 标志位用户可以自由修改 8、防冲突性:能保证工作区间内多个标签的同 时可靠识读 |
9、读取距离:读取距离≥100cm 10、环境温度:-20℃~80℃ 11、存储温度:-20℃~80℃ 12、使用寿命:>10 年、10 万次读写 13、数据保存:50 年 标签适合高密度档案的可靠管理。要求该电子标签单面中性黏胶,正面按采购方要求印制 LOGO 及相应档号,用于粘贴在档案盒或档案文 件上。 | ||||
2 | RFID 档案管理系统 | 1 | 套 | 1、实现档案的 RFID 标签电子化标识,RFID 标签存储档案的基本信息。 2、采用 SQLSever 关系型数据库,存储 RFID 标签数据、借还记录、告警记录等。 3、档案加工:可根据人才服务中心需求,以卷为单位,或以盒为单位粘贴 RFID 标签。与档案管理系统对接,自动获取档案信息,并写入 RFID标签或数据库。具有标签注册、更换、注销等功能。 4、上架:通过手持机或盘点车,实现档案与层架的关联,实现档案上架。 5、调档申请:与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实现调档申请的自动获取。 6、借阅出库:根据调档申请,使用盘点车或馆员工作站,实现档案的出库操作,并上报档案管理系统。一次可实现多份档案同时出库。 7、归还入库:档案归还时,通过盘点车或馆员工作站实现档案入库,并上报档案管理系统。一次可实现多份档案同时入库。 8、密集架联动:可与人才服务中心电动智能密集架联动,实现开架、闭架、通风等功能。 9、非法出库告警:档案未办理借阅手续时出库,系统声光报警提供,并记录,上报档案管理系统。 10、盘点:通过盘点车或手持机实现档案盘点,并生成盘点报告。 11、提供档案加工、借阅、出入库等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 12、提供超期借阅的提醒功能。 13、提供档案的借阅、加工等多种统计报表。 |
3 | 电子标签初始化及黏贴上架服务 | 20000 | 个 | 1、供应商根据亳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求进行档案出入库和档案上架工作,确保档案存放位置与原位置一致,档案排列整齐有序。 2、对人事档案按照要求规范清点排序。 3、标签初始化前检查档案电子目录信息与实体档案是否一致,并补全条目信息,核对正确后进行电子数据写入初始化和粘贴标签工作。 4、标签粘贴人员必须熟悉档案工作流程,承担过档案数字化或整理工作,掌握上架、登记等业务流程。 5、完成库房盘点服务。 |
4 | 电子标签盘点追溯 平台 | 1 | 套 | 1、工作频率:920~925MHz 2、符合标准:EPCGlobal C1\G2、ISO18000-6C |
3、操作系统不低于:Android9.0 4、CPU 性能不低于 Cortex-A53 四核 1.45GHz 5、RAM+ROM 不低于:2GB+16GB 6、显示屏≥5.2 寸,支持多点触控,分辨率≥ 1920×1080 7、电池容量≥8000mAh,工作时间≥12 小时,待机时间≥24 小时 8、通讯接口支持:USB2.0 type-C、蓝牙 4.0、 WIFI 9、防护等级≥IP65,达到 IEC 密封标准 10、RFID 天线:圆极化增益为 4dBi 11、功率:1w(30dBm,支持+5dBm~30dBm 调节) 12、群读速率:>200 标签每秒 13、工作温度:-20℃~50℃ 14、存储温度:-40℃~85℃ 15、选配支持:条码扫描、摄像头、NFC 读取、 GPS 定位 16、高密度档案盲扫盘点和定位。具备蓝牙、 WIFI 等功能,方便数据的采集、传输与处理; 17、具备离线(不连接任何网络)工作模式;可与档案移动管理设备进行数据同步,在采购人局域网网内通过外设接口、串口或其他方式将盘点信息、库存信息等数据更新到馆员工作站 18、具有彩色、友好、易操作的中文显示界面。档案盘点过程中能够在显示界面显示所盘点到的档案的案卷流水号、层架号、工程名称等信息 19、具有防冲突机制,能保证工作区间内多个超高频标档案签可靠、灵敏识读,能够盘盈和 盘缺,可以反向追溯已加贴芯片的档案 | ||||
5 | 数据库服务器 | 1 | 套 | 塔式服务器,性能不低于【8 核 2.2Ghz】 32G 丨 2*4T 丨用于系统部署及数据存储 |
6 | USB 读写卡一体器含发卡软件 | 2 | 台 | 功能接口:USB Client (Type B)操控模式:电脑操控 天线:内置近场天线 支持协议;ISO 18000‐6C / EPC Global C1 G2支持频段:ETSI,865~867MHz ;FCC,902~ 928MHz ;CCC,920~925MHz、840~845MHz ; NCC,924~927MHz 发射功率:软件可调(0dBm+23dBm)调制方式 DSB-ASK 供电方式 USB 供电输入电压 5VDC 工作温度 ‐20℃~+50℃储存温度 ‐40℃~+70℃工作湿度 10%~90% 开发工具 Microsoft.NET API、JAVA API、指令集 (配置电子标签信息读取和擦写软件模块) |
7 | 档案管理系统 | 1 | 套 | 能满足招标方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全部功能;需支持社保卡、身份证件读取及自动匹配功能;可与省厅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
2、报价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需考虑各种风险,综合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 82 万元。档案整理及数据采集人民币 8 元/份,档案数字化人民币 0.55
元/页,档案实体智能化升级 22 万元/套。分项报价中须分别报出单价,根据实际完成(验收合格)加工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费用=实际数据采集、整理总工作量(人数)*中标单价。
3、商务要求
建设期: 2022 年年底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期:免费维保期 2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进度:2022 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以采购人验收小组书面确认为准。付款要求:
合同签订后整理采集完项目总要求的 30%抽验后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 30%,项目完成验收后再支付合同款的 60%,免费维护期结束后支付剩余 10%。
验收要求: 数据验收要求
(1) 以抽检的方式检查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本项目加工总量的 8%。
(2) 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抽检部分的合格率大于等于 99%时,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总页(条)数/抽检案卷总页(条)数×100%。
(3) 其他质检内容符合下列范围,标记合格,否则不合格。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扫描图像:漏扫率≤0.2‟;
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 99%;
图像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1‟;
著录:以案卷(文件)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 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2‟;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 100%;
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
(4)验收“通过”的结论,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小组审核、签字后方生效。
(5)数字图像要求为 PDF 格式,每一件档案生成一个 PDF 文件或采用其他业主同意的方式生成 PDF 文件。PDF 文件要求打印后字迹清晰,页面整体美观。
4、其他要求
(1)货物要求:硬件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供货,免费质保期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相应的设备保障,包括:各种型号扫描仪、打印机、计算机设备、运送案卷手推车等。各设备数量由成交投标人根据扫描卷数及工期时间自行安排,
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任务。
(3)按招标方要求配备相应的数据存储设备、数字化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系统(需支持社保卡身份证读取及自动匹配功能,并与省人才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 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 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本次服务时限暂定 830 日历天(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建设期:2022 年年底完成。免费维保期 2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22 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以采购 人验收小组书面确认为准。 |
2 | 服务地点: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根据实际完成(验收合格)加工量据实计算。最终结算 费用=实际数据采集、整理总工作量(人数)*中标单价。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 公管局、财政局 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服务,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
单方面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见证专用章):日期: 年 月 日
亳州市公管局(合同备案专用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政采贷业务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
合同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金额 | ||||||||
更变收款账户原因 | ||||||||
政采贷融资金额 | ||||||||
变更前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户: | 变更后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
开户行: | ||||||||
账户: | ||||||||
金融机构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 日 | 采购人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 月 | 日 | 供应商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年 | 月 | 日 |
注: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各执一份。
项目
(项目编号:BZSJ2022CG 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谈判响应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技术评审 | |||||
13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4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6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
1.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 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谈判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谈判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 X 标包) | |
报价或费率(%)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或 % |
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 |
备注 | 此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装入响应文件。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合计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 | 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五、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如要求)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 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提供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七、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附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格式 1: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格式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 | ||||||
注:关于项目人员职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4: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 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格式 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9: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是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 月 日
项目第二轮报价表
致: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 BZSJ2022CG 号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 项目做出第二轮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采购人和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方,同意将贵中心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服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以及我方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函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本公司承诺的所有内容。二、第二轮报价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注意: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以上述报价扣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为评审价格。
三、服务期(工期)
签定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服务承诺(如有可另附页)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不须装入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