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样本条款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中民新能。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民新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中民新能系新能同心的控股股东,持有新能同心 100%股权。根据中民新能目前持有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民新能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181039668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何正荣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0 号 00 号楼 000-00 室 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 不得发放贷款; 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10.29 营业期限 2014.10.29 至长期 (2) 出资结构 根据中民新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中民新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持有恒企教育100%股权的合计9 家企业及7 名自然人,具体包括:2 家法人形式的境内注册公司即广发信德、和君商学,7 家非法人形式的境内注册企业即道基金兴、繸子以诺、恒萱投资、道基晨富、和睿砺、珠海庞大、康远投资,7 名直接持股的境内自然人股东即江勇、冯仁华、江胜、张小金、李星余、王立霞、王碧荣;以及持有中大英才 70%股权的 1 家非法人形式的境内注册企业:中大瑞泽。 上述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文所述: 2.2.1 境内注册的法人主体 (1) 广发信德 广发信德系恒企教育的股东,对恒企教育的出资额为 70.0444 万元,占恒企教育注册资本的 7.88%。广发信德目前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4506815),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 号美丽家园3 层办 公楼 45 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 曾浩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 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3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根据广发信德的工商登记资料,广发信德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安道麦 A/安道麦 B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安道麦。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index.html)、安道麦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道麦的基本信息如下: 股票代码 A 股股票代码:000553,B 股股票代码:20055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06962287Q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 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 00 号 法定代表人 Ignaxxx Xxxxxxxxx 注 1 注册资本 244,655.3582 万人民币注 2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1998 年 3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农药、化工产品(含危险化学品工业气体)的制造和销售,农药、化工产品及中间体、化工机械设备及备件的进出口贸易; 化工机械设备制造与销售;钢结构制作安装;化工工程安装; 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登记机关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 1: 安道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 Ignaxxx Xxxxxxxxx 先生担任安道麦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法定代表人,任命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 注 2: 根据 2020 年 7 月 15 日安道麦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安道麦注册资本减少至 2,344,121,302 元,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安道麦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安道麦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先正达集团有限公司 1,810,883,039.00 74.02 国有法人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海南飞驰千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reaction Network Limited(HK),其基本情况如下: 1. 海南飞驰千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海南飞驰千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07MA5U1MBT6Y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营业场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楼 四楼 4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海南创游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佳轩) 成立日期 2021 年 6 月 9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合伙人信息 海南创游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99.99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99.99%;王玉平认缴出资 0.01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0.01%。 工商登记机关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 Creaction Network Limited(HK)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磐信昱然、龙吉生、朱晓平、卓群环保、康驭投资、祺川投资、康穗投资、李剑云、李舒放、张灵、高宏为拟置入资产的出售方以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认购方。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述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磐信昱然 根据磐信昱然目前持有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3915653),磐信昱然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磐信昱然环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磐信言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4 年 8 月 19 日 合伙期限 2014 年 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 经营范围 对环保行业的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以上咨询均除经纪),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磐信昱然提供的相关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磐信昱然的合伙 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磐信言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1248%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段志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登记住址为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民治梅龙路锦绣江南四期****,身份证号码为43072119781004****。 2. 段志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登记住址为长沙市 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000 号****,身份证号码为 43072119710318****。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调查问卷、声明与承诺》,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1) 解晓娟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根据公用集团现行有效营业执照记载,公用集团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79407144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雪生 注册资本:48,630.7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12 日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地:郑州市中原区文化宫路南 3 号院 1 号楼附 1 号 3 层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服务。 根据公用集团历次股权变更资料、出资凭证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用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根据本次收购的《股权出让协议》及澳大利亚 HWL EBSWORTH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本次收购的出让方为:Swan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Pty Ltd、Xxxxxxx Xxxxx Xwann、IC & PA Barton Pty Ltd,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概况为: 01 Swan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Pty Ltd 普通股 783 股 65.25% (1) Swan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Pty Ltd ACN 006 786 214 注册地 澳大利亚 Victoria 注册日期 1987 年 6 月 16 日 法律形式 Proprietary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2) Xxxxxxx Xxxxx Xwann 根据 2014 年 9 月 9 日澳大利亚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ies Regisrer 的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其性别男、国籍澳大利亚、出生日期为 1974 年 1 月 17 日、护照号为 E4101856。 (3) IC & PA Barton Pty Ltd ACN 108 479 189 注册地 澳大利亚 Victoria 注册日期 2004 年 3 月 24 日 法律形式 Proprietary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2、 限制方 根据《股权出让协议》, Xxxxx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x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 为《股权出让协议》约定的限制方,需在交割完成之日起 4 年内承担《股权出让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等相关义务。 根据《股权出让协议》的保证条款,各出让方均有权力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 香港西南国际 2、 宁波天堂硅谷 3、 西藏硅谷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