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5.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依前款第 2 目提付仲裁者,約定如下: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 經契約雙方合意後成立爭議處理小組協調爭議。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或申訴之機關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 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3 號 9 樓;電話: (00)00000000。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5.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履約爭議發生後,履約事項之處理原則如下: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4.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4.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第十二條 契約雙方當事人之權利義務於本補充協議書就未有約定者,依「優甲休閒娛樂園區統包工程契約書」之約定。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5. 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6. 依採購法第102條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5.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比照「工程採購契約範 本」第22條增訂第2款,載明仲裁機構擇定、仲
依其他法律申(聲)請調解. 6.依契約或雙方合意之其他方式處理。 (二)依採購法規定受理調解或申訴之機關: 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0 號 0 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