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責任 样本条款

保證責任.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經 貴行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後,由保證人代負履行責任。
保證責任. (一)乙方應覓保證人二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或保證商號一家作保,於乙方未能履約時、由保證人負責繳還乙方應還費用。
保證責任. 如借款人不依約履行本約定書並經 貴行強制執行而無效果者,保證人就 貴行仍求償不足部份負責如數付清。 (惟如保證人有數人者, 貴行應先就各該保證人平均求償之。但 貴行為取得執行名義或保全程序者,不在此限)
保證責任. 甲方到期(含喪失期限利益之視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除銀行法第 12 條之 1 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毋須先就擔保物受償,得逕向連帶保證人求償,並得依本契約第二章第五條約款,就連帶保證人寄存於乙方之存款及對乙方之一切債權行使抵銷權。若抵銷金額不足抵償連帶保證人所應負擔之債務時,連帶保證人仍應負責償還。
保證責任. 甲方到期(含喪失期限利益之視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經乙方對甲方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者,一般保證人應代負履行之責任。乙方並得依本契約第二章第五條約款,就一般保證人寄存於乙方之存款及對乙方之一切債權行使抵銷權。
保證責任. 乙方應提供 1.5 個月工資以上金額為收容人力勞務承攬履約保證金。
保證責任. (一)乙方提供金額新臺幣 元整之現金為履約保證金,於契約存續期間不得領回。
保證責任. 一、乙方有關之稅務即對外、對內之一切權利義務,概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如發生任何糾葛概與甲方無關。
保證責任. (一)保證人對於乙方所負本契約一切責任,均負連帶保證責任: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契約各條規定,致使甲方所蒙受之一切損失,保證人均應連帶負責賠償,保證人如中途失其保證或自行申請退保時,乙方應立即覓保 更換,原保證人應俟換保手續辦妥後始能解除其保證責任。
保證責任 o 乙方保證 ▪ 平台正常運作與維護網路安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