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期限 样本条款

委托期限. 本项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
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乙方中标(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为止。
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全部采购代理业务的委托事项,且甲方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了全部采购代理服务费后本协议终止。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自本委托协议签订至乙方完成招标代理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归档资料之日或至甲方因工作原因提出终止采购之日。
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四、
委托期限. 1、本合同项下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委托期限为 4 年,从资产委托起始日起算,止于 4 年后的同月同日。本合同提前终止时委托期限提前届满,本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展期则委托期限自动展期。
委托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署书面协议续期两年。
委托期限. 委托经营的期限为 3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如未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应予终止委托经营的情形,则协议自动延续至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或出现本协议约定应予终止之日止。
委托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自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全部完成之日止。
委托期限.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委托协议全部委托事项并签署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或甲方完成股份转让,不再担任目标公司股东日止。但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委托协议的,表决权委托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表决权委托的时间自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