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要求. 第 13.1.1 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增加 13.1.4、13.1.5、13.1.6 和 13.1.7 款
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
工程质量要求. 本款补充第13.1.6项~第13.1.8项: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 项补充: 混凝土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拌和物水胶比等应满足耐久性指标的规定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13.1.1 项细化为:
工程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13.1.2 项后增加以下内容: 在工程经过验收并计量之后的任何时候,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或监理人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的关键工程质量不合格、工序不规范造成质量隐 患,承包人应负责自费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