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机构 样本条款

推广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与管理人签订本计划代销协议的其他银行和证券公司。
推广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推广机构. 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代销机构 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个人委托人: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 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委托人: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委托人:指上述委托人(个人委托人和机构委托人)的合称 推广期:指本专项计划自开始推广到推广完成之间的时间段;专项计划应当在推广之日起的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广、设立活动,具体时间见有关公告 专项计划存续期:12 个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指日常参与或办理其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推广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
推广机构.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及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推广机构。 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其它符合条件的 机构
推广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及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推广机构
推广机构. 指长城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指为委托人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账户、办理份额注册登记、交易确认和代理发放红利、保管委托人名册等业务的专业机构,本集合计划的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计划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委托人集合计划账户的建立和管理、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委托人名册等;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 指受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说明书约束,根据集合资产管 理合同及说明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管理人、托管人和委托人; 个人委托人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委托人 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它组织;
推广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
推广机构.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包括:
推广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