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南仁联等 19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仁和环境 63%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仁和环境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收取的总对价(万元) 现金对价(万元) 其他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 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对价按照以下流程支付:
(1) 上市公司应当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为进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境外投资审批”)的相关申请,并将其取得的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向转让方提供。英唐创泰及标的公司应当就上市公司办理上述境外投资审批申请予以配合,并在上市公司提交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前配合提供上市公司及境外投资审批部门所需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完成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向银行提交办理银行业务登记手续(“银行业务登记”)的相关申请,并取得银行的业务受理回执(如适用);
(2) 在下述 2 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整(“第一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向共管账户支付
(3) 在交割日完成交割后,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应共同将共管账户中的第一期交易价款于交割日当日释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但如由于交割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未能在共管账户银行要求时限内提交款项释放指令的,或因共管账户银行内部审核流程未能在交割日当日释放该笔款项的,双方同意将第一期交易价款的释放顺延至交割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4)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 180 日内向转让方另行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壹亿零壹佰陆拾万元(RMB101,600,000)整(“第二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义务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上市公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一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共管账户。上市公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应确保其指定用于接收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收款账户为其合法拥有的银行账户。
2、 下述条件在上市公司向共管账户支付
(1)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妥善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
(2) 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均已办理完毕;
(3) 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拟定的交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 标的公司主要人员(标的公司主要人员名单请见《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附件一)与标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不少于 5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5) 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已通过了相关决议,批准标的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行本次交易,且相关决议已经递交上市公司;
(6) 无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标的公司及/或本次交易可能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
(7) 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均应在重大方面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具有如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不存在违反《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和约定且因此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形;
(8) 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已共同完成开设共管账户并就共管账户的共管机制与共管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序号 交易对方 吸收合并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国丰投资 2,062,220.22 677,693,140 2 合成国际 1,022,469.01 336,006,904 3 中诚投资 1,005,239.03 330,344,734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 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楚天投资、湖南澎湃合计持有的楚天资管 89.00 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对交易对方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现金的支付比例、数量以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尚未确定,具体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交易中公司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与交易对方协商并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上市公司将以向化医集团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方式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实施。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的转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