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评标准备. 2.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准备.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举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签到及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
3.1.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签署评标专家声明书。声明本人不符合下项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保证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
3.1.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招标人代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的,包括本人所在单位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投标人单位的股东等;
(3)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1.1.4 如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
3.1.2 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3.1.2.1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
3.1.2.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
(2) 提醒招标人做好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所需的评标基础资料;
(3) 所评审工程较复杂或者投标人较多时,合理安排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工;
(4) 汇总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问题;
(5) 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质询并对投标人的答复或澄清进行评审;
(6) 对出现较大争议的事项进行书面记录;
(7) 查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及有效性;
(8) 组织编写评标报告。
3.1.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准备. A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A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 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A2.4.3 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熟悉招标文件:
(1) 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2) 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 查询投标人评标当日信用得分并打印放入评标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