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样本条款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后,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20 个工作日内编制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由资产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按照资产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或由资产管理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相关监督机构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20 个工作日内编制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由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按照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或由管理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告知投资者。投资者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管理人应当在计划清算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清算结果报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3 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经资产托管人审核无误后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资产委托人报告。 6、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经资产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告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亦不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或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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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渡期安排 万盛股份将在标的资产交割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匠芯知本过渡期内的损益进行审计确认。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万盛股份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担。过渡期的损益的确定以过渡期损益报告为准。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同意且承诺,过渡期间,将对匠芯知本尽善良管理义务,保证持续拥有匠芯知本股权的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以使其权属清晰、完整,保证匠芯知本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交易对方各自确保其持有的匠芯知本股权在过渡期内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为任何其他第三方设定质押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的情形。 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承诺在过渡期内,将合理、谨慎地运营及管理匠芯知本;确保标的匠芯知本管理层、客户的稳定和业务的正常经营;确保匠芯知本在正常经营之外不进行非正常的导致匠芯知本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导致匠芯知本无形资产或经营资质无效、失效或丧失权利保护的行为;保证匠芯知本的经营状况将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此外,未经万盛股份事先书面同意,除集成电路基金以外的匠芯知本股东及匠芯知本作为连带责任方保证匠芯知本及其下属企业不进行下述事项: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 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 回報處理情形 十五、電子文件之合法授權與責任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文件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使用者代碼、密碼、憑證、私密金鑰,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他方停止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項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由 貴行負責。但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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