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费. 26.1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前附表中的规定,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招公司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费率见前附表。
中介服务费. 中标单位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中介服务费. 24.1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协议书后,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中介服务费. 乙方向甲方介绍、输送、管理家政服务员,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中介服务报酬。中介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构成,基础服务费应不高于中介服务费的 50%。基础 服务费在合同生效后不予退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服务费在合同提前解除时可按合同约定全部或部分退还。
中介服务费. 24.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代理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见前附表。收费标准如下: 100以下 1.5% 1.5% 1.0%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