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工程 样本条款

主體工程. 興建捷運系統車輛駐車廠、維修、儲車、保養、洗車、行控管理中心、變電所、污水處理廠、員工辦公室、滯洪池及軌 道相關設施。
主體工程. 渠道拓寬、護岸改建、兩岸增設水防道路及泰順橋改建工程。
主體工程. 由本府主要辦理新五路道路拓寬工程(含舖面、排水等)取得用地,並配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新五路上增設高架道路 (含路堤、墩柱、基礎、鋼箱型梁橋等)以銜接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北入及北出匝道。
主體工程. 本案係屬道路工程,橫斷面用地寬度為12公尺,雙向各一汽機車混合車道、路肩及人行道,並設置排水設施。
主體工程. 道路及橋樑工程。
主體工程. 興建護岸、堤防及防汛搶險用途之水防道路工程及慈恩橋及成功橋之橋樑改建工程,其治理河段總長約 1.1 公里(非都市計畫區土地:約 0.8公里、都市計畫區土地約0.3 公里),滿足水道通洪需求。
主體工程. 新建納骨塔、環保葬區、隔離緩衝綠帶、水保設施、道路及停車場等設施。
主體工程. 1. LB11 車站主體及第 1 出入口設置於鶯桃路北側之捷運系統用地內,屬於「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工程(土城區中央路段、三峽區三樹路至復興路、鶯歌區中山路至鶯桃路)(LB11 車站)」範圍,已核准徵收在案(案件編號:109A02F0085),考量該站服務鶯桃路兩側居民之服務品質、旅客入出車站安全及逃生動線需求, 採道路兩側雙出入口設計,於本案用地範圍亦設計有一處出入口,並規劃手扶梯、無障礙電梯等升降設施,連通道、大廳等公共服務空間,捷運機房、站體結構物等捷運必要設施。 2. 本計畫工程用地範圍內,經內政部核准在案之徵收案件如下: (附件十八)
主體工程. 路面工程(含道路側溝、配合地形設置護坡及擋土牆)、橋梁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總長約2.72公里,雙向車道最小寬度 11.3公尺。
主體工程. 道路拓寬工程(由8~9公尺拓寬至12公尺,道路雙向混合車道各4.5公尺寬,路肩各0.6公尺寬,側溝各0.9公尺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