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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工程 样本条款

主體工程. 興建捷運系統車輛駐車廠、維修、儲車、保養、洗車、行控管理中心、變電所、污水處理廠、員工辦公室、滯洪池及軌 道相關設施。
主體工程. 渠道拓寬、護岸改建、兩岸增設水防道路及泰順橋改建工程。
主體工程. 由本府主要辦理新五路道路拓寬工程(含舖面、排水等)取得用地,並配合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新五路上增設高架道路 (含路堤、墩柱、基礎、鋼箱型梁橋等)以銜接國道1號五股交流道北入及北出匝道。
主體工程. 興建護岸、堤防及防汛搶險用途之水防道路工程及慈恩橋及成功橋之橋樑改建工程,其治理河段總長約1.1公里(非都市計畫區土地:約 0.8公里、都市計畫區土地約0.3 公里),滿足水道通洪需求。
主體工程. 道路及橋樑工程。
主體工程. 本案係屬道路工程,橫斷面用地寬度為15公尺,雙向各一快車道及機慢車道、路肩、側溝,並設置排水設施。
主體工程. 人行陸橋工程,平面設計,與兩側長春街99巷及龍山東路道路順接,有車阻配置。
主體工程. 本案為道路工程,包含施作約寬 6 公尺雙向車道柏油路面、擋土牆、場鑄結構混凝土用模板、預力混凝土基樁、矩形溝、涵管、集水井、臨時擋土樁設施等,主體工程為拓寬及新闢雙向車道,包含級配粒料底
主體工程. 為設置車站出入口、升降設施、站務設施、系統及水環機房空間、通風井、公共服務空間等相關設施,必需使用本案工程用地。
主體工程. 道路工程、側溝、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