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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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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与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济高财金”)、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盛和”)、西陇科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陇科学以合计 5.04 亿元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27.2202%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16.5714%、16.2084%分别转让给济高生物、济高财金、高新盛和,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剩余 13.7801%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济高生物代为行使。西陇科学对艾克韦生物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进行了承诺,如艾克韦生物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西陇科学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并将其持有的剩余艾克韦生物 13.7801%股权质押给济高生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年 12 月 3 日、12 月 8 日、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2 2023 5 8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1 日、9 月 1 日,西陇科学披露《关于通过向参股子公司管理层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拟通过向艾克韦生物管理层股东转让艾克韦生物部分股权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即向济南新丽景转让艾克韦生物 5%股权,向张国宁转让艾克韦生物 4%股权,转让完成后西陇科学持有艾克韦生物的股权由 13.7801%变更为 4.7801%。 为配合上述股权过户工作,同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济高生物、高新盛和、济高财金与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西陇科学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本次转让后剩余的 4.7801%股权全部质押给济高生物,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将本次转让获得的艾克韦生物 5%、4%股权全部质押给济高生物,为原协议项下西陇科学因业绩承诺而对济高生物、高新盛和、济高财金负有的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西陇科学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无条件不可撒销地委托给济高生物代为行使。 济高财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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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顾地科技”)为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顾地”)70.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董大洋。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马鞍山顾地股权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6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 日出具了《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洲评字(2022)第 2-044 号),对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账面金额人 民币 2,828.93 万元,全部权益评估值 5,624.80 万元;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情形。具体评估范围为马鞍山顾地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14,395.61 万元,评估值17,191.47 万元,评估增值2,795.86 万元,增值率19.42%; 负债总额账面值11,566.68 万元,评估值11,566.68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2,828.93 万元,评估值 5,624.80 万元,评估增值 2,795.86 万元,增值率 98.83%。评估前账面值已经安徽华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华林专审字[2022]073 号)。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股权出售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出售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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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青生物”、“标的公司”)均系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有效整合生物医药及保健品业务板块资源,发挥明胶产业链的业务协同效应,公司拟将所持益青生物 48%的股份转让给东宝生物。 公司于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转让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益青生物 48%的股份转让给东宝生物。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及青岛博元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博元”)与东宝生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及青岛博元向东宝生物合计转让益青生物 60%的股份,其中:公司向东宝生物转让益青生物 960万股股份,占益青生物总股本的 48%;青岛博元向东宝生物转让益青生物 240 万股股份,占益青生物总股本的 12%。 本次交易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益青生物全部权益进行审计、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按照收益法评估益青生物截至基准日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 45,310.65 万元, 公司及青岛博元向东宝生物合计转让益青生物 60%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27,186.39万元,其中公司转让益青生物 48%股份对应的转让价款为 21,749.11 万元。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宝生物持有益青生物 60%的股份,公司持有益青生物 32%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整合,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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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份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2020 5 4 月 24 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签订<关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协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的初步估值(仅为暂估值,并非最终估值)拟考虑为人民币 95.44 亿元,公司拟考虑以此为基础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分别收购 Xxx Xxx Xxxxx 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4.30%股权,交易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410,401,431.00 元;收购殷洪强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0.84%股权,交易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80,155,821.00 元。上海恩捷的其他股东 Xxx Xx、Xxxx Xxxxx 自愿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关于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 号。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考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上海恩捷股权价值评估结果 962,900.00 万元人民币,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 410,401,431.00 元收购 Xxx Xxx Xxxxx 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4.30%股权、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 80,155,821.00 元收购殷洪强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0.8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恩捷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持有上海恩捷 95.22%股权。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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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预挂牌整体打包转让公司所持三个煤矿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预挂牌整体打包转让公司所持师宗县五一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一煤矿)、师宗县大舍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舍煤矿)和师宗县瓦鲁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瓦鲁煤矿)(以下统称三个煤矿)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3-044)。5 月 12 日,公司进行了预挂牌。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整体打包转让公司所持三个煤矿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整体打包转让所持三个煤矿 100%股权及公司对三个煤矿截止正式挂牌前一日的债权(含利息),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 2023-049。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就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其中,公司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三个煤矿的股权挂牌转让底价,分别为五一煤矿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 13,071.82 万元,大舍煤矿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 11,966.51 万元,瓦鲁煤矿 100%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 20,427.21 万元,该评估值已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备案;公司对五一煤矿、大舍煤矿、瓦鲁煤矿截止正式挂牌前一日的债权(含利息)为 26,516.00 万元。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本次公开挂牌整体打包转让公司所持三个煤矿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项目的受让方为云南师宗融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航煤业),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3-052)。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融航煤业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后续,交易双方将积极推进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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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珀科”或“标的公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货币形式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500 万元( 其中人民币 666.6667万元认缴本次爱珀科新增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833.3333万元计入爱珀科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666.666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爱珀科40.00%的股权并取得爱珀科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2年12月1日公司按《增资协议》约定向爱珀科支付了本次增资价款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币1,500万元。 2022年12月2日公司与爱珀科股东司继成签署了《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司继成将直接持有爱珀科265万元股权对应的股东表决权(对应增资后爱珀科15.9%的持股比例)委 托给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于增资事项通过工商变更后生效,工商变更完成后霍普股份在爱珀科股东会的直接和受委托表决权比例合计55.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9日、2022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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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增资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 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稳健合规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同时由于重组原因, TCL 财务公司原股东 TCL 王牌电器(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牌成都”)和捷开通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开通讯”)已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不适宜成为TCL 财务公司股东。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华星”)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购买王牌成都、捷开通讯持有的 TCL财务公司 18%股权2022 TCL 财务公司 2018 5 12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31 日的账面净资产总计 1,932,417,213.38 元, 扣除期后分红款 111,140,466.90 元,分红后的净资产为 1,821,276,746.48 元。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出具的《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 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自查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 2-0522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TCL 财务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193,307.42 万元。在此基础上,经各友好协商,以 TCL 财务公司 2018 年分红后的净资产评估价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价格。TCL 财务公司 2018 年分红 111,140,466.90 元,2018 年分红后的净资产评估价 1,821,933,733.10 元,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为 327,948,071.95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星光电将持有 TCL 财务公司 18%股权。 因李东生先生在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职务,王牌成都、捷开通讯均为 TCL 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王牌成都、捷开通讯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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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12020 年 3 月 10 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源股份”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年 “公司”、“转让方”)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轩辕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轩辕”)、珠海聚格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聚格”)等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名受让方出售公司持有的广州六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六环”)65%股权,转让对价合计 1235 万元(“元”指人民币,下同);同意公司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讯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讯鹰”)、珠海聚格等 11 名受让方出售公司持有的广州镭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镭晨”)80%股权,转让对价合计 1504 万元;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公司向珠海聚格出售公司持有的广州六环 32.37%的股权,转让对价为 615 万元;公司向珠海聚格出售公司持有的广州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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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2023 年1 月30 日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TES”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瑞迅3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向产业电脑及物联网方向延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向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迅”、“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进行投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2日出具的《宸展光电(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陕西瑞迅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2)沪第S0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5,2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贰佰万元整)。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标的公司的投后估值为人民币11,000万元执行。 本次投资以受让标的公司原股东部分股权及认购标的公司增资的方式进行,TES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方式共投资人民币3,300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428,571元,TES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人民币4,628,571元)。具体如下: (1) TES以人民币8,555,556元受让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10%的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额人民币1,200,000元):其中,受让控股股东王少峰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7.5%的股权、受让西安瑞迅智成物联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迅智成”)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2%的股权、受让蒋剑锋持有的标的公司增资前0.5%的股权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TES以人民币24,444,444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428,571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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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交易概述. 2017年6月26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壹办公”)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先生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1,982,118.40元认购壹办公发行新股中的4,414,080股。公司认购股份后所持有的股份占壹办公发行股份完成后股本总额的27.50%。(公告编号:2017-030) 2018年6月8日,壹办公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6,051,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此次权益分派后壹办公总股本为38,522,880股,公司持有壹办公10,593,792股,持股比例仍为27.50%。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147,000 股,即 2.977%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920 万元转让给彭璐;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2)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147,000 股,即 2.977%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920 万元转让给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070,000 股,即 2.778%的股权以人民 466.5200 万元转让给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合计转让壹办公3,364,000股,占壹办公总股本的8.732%,转让金额总计14,667,040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壹办公7,229,792股,占壹办公总股本的18.768%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交易方彭璐、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各自发来的函件,三方均认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发生,其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疫区,导致其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因此,上述三方诚请公司及其他协议方签署补充协议,同意延期履行。具体延期履行的时间,待各方合理协商后,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受国内疫情影响,延缓了相关方行为的实施进程,现各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进行变更。将“原协议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中的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时间应不晚于2020年2月29日,变更为不晚于2020年5月31日。原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不变。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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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书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系丽水金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金圆”)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5,000 万人民币,丽水金圆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丽水金圆持有互助金圆 100.00%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为适应资本战略规划及产业规划发展需要,公司战略性退出传统建材水泥业务,剥离低效资产,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资产质量,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通过在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互助金圆 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上述挂牌方案公司于 2022 年 5 03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100.00%的股权(含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第一次挂牌,但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期间委托杭州产权交易所进 行了第二次公开挂牌,共征集一名意向受让方并摘牌确认,受让方为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阅”),摘牌成交价格为 172,4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 100.00%股权完成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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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 2022 公司于 2020 5 9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智才、蒋宇俊、上海语融电子技术服务部、深圳华秋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立创投资有限公司、王巧艳、上海禅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7 名交易对象所持有的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 张智才 27.54 10.00 1,000.00 17.54 2 上海语融电子技术服务部 22.10 11.00 1,100.00 11.10 3 蒋宇俊 00.00 10.00 1,000.00 8.36 4 深圳华秋电子有限公司 10.00 5.00 500.00 5.00 5 深圳市嘉立创投资有限公 司 10.00 5.00 500.00 5.00 6 王巧艳 8.00 8.00 640.00 -009) 7 上海禅生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 4.00 2.00 200.00 2.00 8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 - - 51.00 为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更好的推动收购事项的达成、提升收购后标的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动力,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目的,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充分论证协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聚洵半导体 51%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 100%股权拟作价 10,000.00 万元,交易对象王巧艳由于在本次收购中全部退出,不参与聚洵半导体日后发展,不承担后续经营风险,经双方友好协商,标的公司 100%股权拟作价 8,000.00 万元,王巧艳持有标的公司 8.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640.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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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富华或公司)下属全资企业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由乙方以人民币15557万元现金购买甲方拥有的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复材)的51%股权(股权转让款按截止2009年11月30日富华复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计算),共同合资经营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鉴于富华复材 200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 628,214,352.79 元、净 资产人民币 290,420,797.83 元、营业收入人民币 75,022,485.02 元、净利润人民币-48,168,895.83 元;与公司 2009 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 1,724,920,497.27 元、净资产人民币 1,259,510,380.13 元、营业收入人民 币 410,791,728.00 元,净利润人民币 98,726,227.55 元相比,比例均未超过 50%,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并授权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办理有关事宜。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乙方拟收购甲方所持有的富华复材51%股权2009年11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14994.79万元,评估价值也即成交金额为15,557.02万元,该事项亦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与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适时退出富华复材,有助于公司加快实施战略转型,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股权转让标的经过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转让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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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合同

交易概述. 1、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3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凯茂科技 16%的股权。同时,凯茂科技原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荧茂光电”)拟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转让给许榕,股权转让完成后荧茂光电将不再持有凯茂科技股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2]1102 号审计报告中凯茂科技 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乘以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为依据,即公司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36%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4,070.2348 万元,荧茂光电所持有的凯茂科技 16.571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873.6308 万元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5 4 27 日,公司与荧茂光电、许榕以及见证方(目标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 凯茂科技系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2017年3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凯茂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3、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070.2348万元将所持有的凯茂科技36%的股权转让给许榕,并同意与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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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