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交易概述 Clause in Contracts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为顺应公司战略调整及市场环境变化,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海航基础”)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产业集团”)、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地产控股”)、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临空集团”)及桐乡合伙于 2019 3 12 月 30 日与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出售以上四家公司合计所持有的金海湾 100.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 10,132,215,877.99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 (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9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2020 年 2 月 15 日、2021 日,海航基础与海控置业签订补充协议一,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保证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为“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并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二期转让价款由 7,618,972,000.64 元减少至 7,018,972,000.64 元, 减少的 600,000,000 元补充至第三期款项作为明珠岛二期土地出让金专项保证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3 2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15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5)。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6 日,经相关方协商一致,桐乡合伙将其所持有的金海湾 44.73% 股权以 237,500 万元全部转让给海航机场集团,该股权转让价格是以桐乡合伙实际缴付至金海湾的增资金额确定。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方 1 由“桐乡合伙”变更为“海航机场集团”,海航机场集团根据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桐乡合伙、海航机场集团均为基础产业集团子公司,不构成协议重大变化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为加快资金回流速度,各方经友好协商,本次拟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涉及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24 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签订<关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协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的初步估值(仅为暂估值,并非最终估值)拟考虑为人民币 95.44 亿元,公司拟考虑以此为基础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分别收购 Xxx Xxx Xxxxx 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4.30%股权,交易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410,401,431.00 元;收购殷洪强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0.84%股权,交易价款预估为人民币 80,155,821.00 元。上海恩捷的其他股东 Xxx Xx、Xxxx Xxxxx 自愿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2021《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刊登的《关于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075 号)。 2022 2020 4 7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Xxx Xxx Xxxxx、殷洪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考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报告对标的公司上海恩捷股权价值评估结果 962,900.00 万元人民币,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 410,401,431.00 元收购 Xxx Xxx Xxxxx 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4.30%股权、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 80,155,821.00 元收购殷洪强所持有的上海恩捷 0.8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恩捷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持有上海恩捷 95.22%股权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一) 2017 年 9 月 21 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就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与交易对方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粤泰置地就收购沈阳安泰 100%股权的意向与维士达国际、安泰成发、沈阳安泰以及贾彬签署《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维士达国际和安泰成发有意向粤泰置地转让沈阳安泰 100%股权,粤泰置地根据各方达成的合作意向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订金人民币 2 亿元。同时因沈阳安泰尚欠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497,507,184.67元债务。粤泰置地拟就收购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沈阳安泰债权与债权的相关方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就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临 2017-091 号)。 截至目前,粤泰置地已分三次向交易对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共计支付人民币 202,492,815.33 元订金,同时根据在《框架协议》中的约定,粤泰置地指定的 Think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 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以为粤泰置地已支付的订金提供担保的方式获得了维士达国际的 100%股权。 粤泰置地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与标的公司债权方上海红星美凯龙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截至目前粤泰置地持有对沈阳安泰共计人民币 497,507,184.67 元债权。 粤泰置地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接管沈阳安泰,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26 日,粤泰 置地一共计向沈阳安泰投入人民币 27,161,354.17 元,从沈阳安泰支取人民币 42,000,000 元。 由于在后续履行协商过程中,合作各方意愿未能达成最终一致。同时公司出于对经营调整的考虑,为优化公司的土地项目储备、开发业务范围,改善公司现金流,经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转让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权利义务及债权的议案》。2018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日,公司子公司粤泰置地与 Think Smart Investments Limited 公司、天实安德、维士达国际、辽宁安泰成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 阳安泰、自然人贾彬等交易各方签署《沈阳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框架协议>权利义务及债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转让合同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12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济高生物与济南高新财金投资有限公司 (简称“济高财金”)、济南高新盛和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盛和”)、西陇科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西陇科学以合计 5.04 亿元将持有艾克韦生物 27.2202%、 16.5714%、16.2084%分别转让给济高生物、济高财金、高新盛和,同时西陇科学将其持有的艾克韦生物剩余 13.7801%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济高生物代为行使。西陇科学对艾克韦生物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进行了承诺,如艾克韦生物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西陇科学就差额部分于业绩承诺期满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并将其持有的剩余艾克韦生物 13.7801%股权质押给济高生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12 16 日、2021 8 日、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收购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3 4 8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1 日、9 月 1 日,西陇科学披露《关于通过向参股子公司管理层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进行股权激励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拟通过向艾克韦生物管理层股东转让艾克韦生物部分股权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即向济南新丽景转让艾克韦生物 5%股权,向张国宁转让艾克韦生物 4%股权,转让完成后西陇科学持有艾克韦生物的股权由 13.7801%变更为 4.780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为配合上述股权过户工作,同时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济高生物、高新盛和、济高财金与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西陇科学将持有的艾克韦生物本次转让后剩余的 4.7801%股权全部质押给济高生物,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将本次转让获得的艾克韦生物 5%、4%股权全部质押给济高生物,为原协议项下西陇科学因业绩承诺而对济高生物、高新盛和、济高财金负有的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同时,西陇科学、济南新丽景、张国宁将该部分股权对应的除收益权、处置权(因西陇科学未达成业绩承诺补偿导致的处置除外)之外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无条件不可撒销地委托给济高生物代为行使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济高财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签署相关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9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2 日,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赣锋锂业”)实际控制人李良彬与胥小慰共同签署了《关于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李良彬拟以自有资金 134,400 万元收购镶黄旗蒙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金矿业”)70%的股权,交易价款包括: (1) 支付蒙金矿业 7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 117,716.61 万元人民币; (2) 向蒙金矿业 提供借款 16,683.39 万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偿还蒙金矿业向其原股东 胥小慰及其关联方的借款本息共计 16,683.39 万元人民币。为有效解 决与赣锋锂业的同业竞争情形,李良彬于 2021 年 3 9 16 日、2021 22 日就收购蒙金矿业股权事项作出《关于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交易完成后的 60 个月内,李良彬将积极推动蒙金矿业旗本公司加不斯铌钽矿的开发建设,如加不斯铌钽矿取得新的采矿权证且采矿量符合预期,李良彬承诺将所持有的蒙金矿业 70%的股权以其收购蒙金矿业和追加投入(如有)的成本加合理费用(包括审计的资金利息及其他合理费用)优先转让给赣锋锂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4 9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临 2021-171 赣锋锂业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蒙金矿业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合同价款 142,407.26 万元人民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1) 支付蒙金矿业 70%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2) 向蒙金矿业提供借款 8,500.07 万元,专项用于偿还李良彬向蒙金矿业提供的借款本息 8,500.07 万元。该合同价款根据李良彬为收购蒙金矿业 70%股权及向蒙金矿业追加投入而付出的成本确定,该成本包括了交易本金、利息以及交易产生的需李良彬个人承担的相关税费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良彬为蒙金矿业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出售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思博”、“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3 7 月 2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上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目前,公司已与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投资”)就深圳易思博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交易意向。经双方友好协商,2019年10月15日,公司、盈峰投资、深圳易思博在深圳市南山区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盈峰投资以现金方式收购新海宜持有的深圳易思博95%股权,交易金额为142,197.00万元。《股权转让合同》将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说明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2019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深圳易思博 95%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合同

交易概述. 公司于 万置公司系万通发展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万置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0 号院的新城国际项目自持物业。万通发展拟转让所持有的万置公司 60%股权。2021 年 6 月 6 日,万通发展与开普方熙(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熙控股”)签署转让万置公司 60%股权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前次交易”),因方熙控股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协议并保留依据法律法规向方熙控股主张违约责任的实体性及程序性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6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及 2021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重大进展暨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048)。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公司与前次交易对手方方熙控股解除协议后,与融汇嘉恒达成股权转让意向,经各方协商,万通发展与融汇嘉恒及标的公司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关于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股权之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和《关于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万通发展转让标的公司 6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6.3 亿元,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调整。交易完成后,万通发展预计实现约人民币 5.0-5.5 亿元投资收益,以上投资收益为预估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实际确认金额为准。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 与冠军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军建材”)于 2019 年 12 月 23日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拟收购冠军建材全资子公司不超过 60%的股权开展瓷砖生产经营合作。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签署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 公司于 2021 2020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冠军建材及其孙公司信益陶瓷签署附条件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冠军建材全资孙公司信益陶瓷(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益陶瓷”)出资设立的目标公司以现金增资 2,000 万元人民币,以不超过 7,600万元的受让价格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合计取得目标公司不低于 56.54%股权。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海鸥住工关于与冠军建材及其孙公司信益陶瓷签署附条件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 日与信益陶瓷、冠军建材签订了《关于海鸥冠军有限公司 56.54%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同意转让信益陶瓷持有海鸥冠军有限公司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1,308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对应的目标公司 56.54% 股权,其中对应已完成实缴注资 7,600 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56.54%股权,信益陶瓷持有目标公司 43.46%股权。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江泉实业”)已与上海庭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庭新”)、上海有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有铭”)、共青城有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安徽胜库”)签署了《关于收购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书》,收购上海庭新、上海有铭、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合计持有的北京芯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芯火科技”)90%的股权;同日,公司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平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华平股份持有的芯火科技 10%的股权。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日,公司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和芯火科技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2021 年 3 5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26 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与上海有铭、上海庭新、共青城有巢、安徽胜库和芯火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6.1 条“乙方的股份购买义务”条款的分期解除锁定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为促进经营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29 日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对应的股权比例为 71.26%。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事项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30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2019 3 5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22 日,公司与林章威签订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林章威应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1.26%)质押给公司,在股权质押登 记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林章威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作为收购林章威所持有标的公司 71.26%股权的订金。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该等订金款项可作为公司向林章威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已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林章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并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林章威所持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1.26%)已经质押至公司名下。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按照《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将人民币 4,000 万元订金支付至林章威账户。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的《关于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与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 协议》,约定林章威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 本的 71.26%)转让给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事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1%股权的议案》。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辉丰”,与公司合称为“双方”)签订《股权购买协议》(“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受限于并在股权购买协议规定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后,公司拟购买江苏辉丰持有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之日,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新公司”)51%股权(“新公司交易”)。在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后,公司与江苏辉丰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及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30 日另行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合称为“补充协议”)。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日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6 号)、《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号)和《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号)。 2021 年 3 5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8 日,公司和江苏辉丰签署了《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豁免协议”)。根据豁免协议,公司拟有条件地豁免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 部分交割条件,并且,作为公司作出前述豁免的条件,公司及江苏辉丰拟就股权购买协议增加部分补充交割条件和/或要求。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购买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公司股权和商标的议案》、《关于现金收购公司股权和商标的议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监管政策、项目周期、盈利能力、品牌建设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品牌竞争力及全国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降低经营风险,保护股东权益,公司与君澜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签订了《关于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9%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关于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关于“君澜”系列商标之商标转让协议》,各方同意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9%股权的收购价格为6,600.00万元、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1,400.00万元、“君澜”系列商标的转让价格为6,000.00万元,合计14,000.00万元。收购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79%股权、景澜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涉及募集资金支付交易对价且本 次交易成交总价已达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现金收购公司股权和商标的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1%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受限于并在股权购买协议规定的前提条件完全满足后,公司拟购买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于本次公告发出之日,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新公司”)) 51%的股权(“新公司交易”)。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约定,如股权购买协议中任意一项交割条件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2021 31 日未达成,则股权购买协议可由公司或江苏辉丰 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最终期限”);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江 苏辉丰又签署了《关于签署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6 号)、《关于收购江苏科利农农化有限公司 51%股权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 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和《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因股权购买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条件尚未满足并且公司与江苏辉丰将共同继 续为实现交割条件的满足而努力,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30 日,公司与江苏辉丰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以延长最终期限。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购买协议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2019 年 4 月 29 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恒久科技”)与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有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福建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对应的股权比例为 71.26%(公告编号:2019-028)。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约定,林章威应将其所持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1.26%)质押给公司,在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林章威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作为收购林章威所持有标的公司 71.26%股权的订金。在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并生效后,该等订金款项可作为公司向林章威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的一部分予以抵扣(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林章威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支付现 金 139,664,517.25 元的方式购买林章威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71.26%)。2019 年 12 月 31 日,林章威先生已将标的公司 22,897,000 股股权过户至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1.26%(公告编号:2019-070、2019-073、2019-081、2020-001)。 2020 年 3 月 15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与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以及瑞欣装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收购协议”),同意公司分三次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100%股权。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完成对瑞欣装材第一次 60%股权(对应 1,686 万元注册资本)收购,瑞欣装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收购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受国内疫情影响,延缓了林章威先生购买恒久科技股票行为的实施进程,并且公司通过咨询得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不再受理《股权收购协议》中约定的股份限售手续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瑞欣装材少数股东即曹春清、郭瑛、徐伟东、张静、徐国平、陆新明、方惠明、汪敏、张颖、张宪生、任华山所持有的瑞欣装材 30%股权(对应 843 万元注册资本)。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林章威先生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欣装材《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676 号),瑞欣装材 2021 年度净利润为 3,013.29 万元。按照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装材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 的公式,计算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5,890.5 万元。公司与交易对方、瑞欣《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权收购协议》的 1.7.1 条、1.7.2.1 条、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