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利益的分配 样本条款

信托利益的分配. 在信托利益支付日,受托人应依据截至该信托利益支付日当天在受托人处登记的受益人的名单,以现金类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不足部分在下一个信托利益支付日同顺序优先进行分配。
信托利益的分配. 委托人的全部投资收益在其全部退出该信托计划时结算,并与其委托本金一并提取。
信托利益的分配. 13.1 信托利益分配的定义
信托利益的分配. 重要提示: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且受托人及相关服务机构未对本信托的业绩表现或者任何回报之支付做出任何保证。
信托利益的分配. 8.1 信托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 信托财产扣除信托合同约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信托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和债务(如有)后的余额为信托利益。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利益分配分为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和信托终止时的信托利益分配。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利益分配均以现金形式进行。 本信托计划项下不同期限的信托单位享有不同的参考业绩基准年化收益率。委托人于 不同时间认购(申购)同一期限的信托单位的,可能享有不同的参考业绩基准年化收益率。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 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及其后续颁布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若有)中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若后续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增值税,则受托人按规定缴纳的该增值税由信托财产承担,由此会导致受益人信托利益的减少,委托人(暨受益人)对此已充分知悉且无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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