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估值 样本条款

信托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信托财产价值,以确定信托单位净值的过程。
信托财产估值. 本计划核算与估值原则应符合本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等相关会计管理办法。若有未尽事项,由保管人负责在具体投资之前向证券经纪券商明确。
信托财产估值. 1.本信托实行净值化管理,信托财产的估值由受托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及时反映投资标的的收益和风险,由保管人进行复核。
信托财产估值. 本信托计划每万份信托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与投资运作计划相等。鉴于此,为避免重复估值,受托人不对本信托计划进行估值,只对投资运作计划进行估值 详见信托合同。
信托财产估值. (一)信托计划的估值 1、估值对象
信托财产估值. (1) 估值日 信托财产的估值由受托人进行,保管人复核。估值日为信托存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
信托财产估值. 1、信托财产总值包括本信托计划项下所投资的股票、货币资金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信托财产估值. 11.1 信托财产的类别
信托财产估值. 7.2.3 估值对象: 本信托所拥有的所有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信托财产估值. 受托人有权对信托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在估值时采用成本法进行计量,具体估值程序、方法以本信托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为准。受托人有权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市场通行做法,调整会计核算,选择更为公允的估值方法。受托人可与保管人协商制定适用于本信托的具体估值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但相关估值结果不作为信托利益分配的依据,不代表受益人将实际分配取得的信托利益,也不构成受托人对受益人本金和收益的任何承诺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