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向上海蓝脉增资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蓝脉以投前估值 6,500 万元实施增资 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澄皓管理对其增资 3,500 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上海蓝脉 65%的股权,澄皓管理持有上海蓝脉 35%的股权,上海蓝脉注册资本由 6,500 万元增加至 1 亿元,发行人仍保持对上海蓝脉的控制权。截至 2021 年末,澄皓管理对上海蓝脉的增资已完成。 因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袁振宇为上述澄皓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且发行人及上海蓝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后续将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蓝脉本次的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股权和资产,以及关联方向本公司无偿转让商标申请权等。
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1) 股权交易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非经常性关联方资金往来 王宇翔 关联资金 往来 2016 年 - 521.50 521.50 -
(2)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序号 债权人 担保人 债务人 担保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是否履行 完毕
1 兴业银行 北京分行 王宇翔、张燕 发行人 兴银京西区小企(2015) 个保字第16-2号 2015.8 380.00 是 2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王宇翔 发行人 Ec1009461509110126 2015.9 500.00 是 张燕 Ec1009461509110127 3 南京银行北京分行 王宇翔 发行人 Ec1009461605300068 2016.6 900.00 是
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关联担保情况
偶发性关联交易. 旭创科技 2020 年向公司采购芯片,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向公司提出索赔,2021 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25.50 万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非经营性往来-资金拆借
偶发性关联交易. (A)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1-6 月 金额 2022 年度金额 2021 年度金额 2020 年度金额 国铁科技 购买商品 - - - 2,490,918.92 国铁科技 购置资产 - - - 1,442,744.89 2020 年度,发行人向关联方国铁科技购买的商品主要是艾讯主板、电源模块 等生产用原材料,采购金额为 249.09 万元;向国铁科技购置的资产主要是用于 SMT 车间的部分配套生产设备,购置金额为 144.27 万元。上述关联采购金额占发行人 2020 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2.53%,占比较低。 发行人与国铁科技发生上述关联采购交易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初发行人资金紧张,为缓解发行人资金压力,由国铁科技先行代发行人采购上述产品并于采购后销售给发行人使用,上述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关联采购主要系报告期初为缓解发行人资金压力而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成后,发行人与国铁科技未再发生类似交易。国铁科技向发行人销售上述产品系按照采购价格原价销售给发行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B)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 年 1-6 月 金额 2022 年度 金额 2021 年度 金额 2020 年度 金额 发行人 2020 年度向国铁科技销售的产品为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产品,销售金额 27.97 万元,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10%,占比较低。 发行人与国铁科技发生上述关联销售交易的主要原因系国铁科技 2016 年实施业务重组并转向军工通信业务领域后,不再具备民用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生产能力。为执行报告期前签订合同的尾单,国铁科技向发行人进行少量产品采购,上述关联销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关联销售系报告期初为满足国铁科技执行报告期前合同尾单而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成后,发行人与国铁科技未再发生类似交易。上述交易价格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C) 关联方代垫费用 单位:元 关联方 费用性质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上述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工资社保的主要原因系国铁科技与发行人自 2016年起实施业务重组,国铁科技将其与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资产、业务、技术和人员等陆续转移至发行人,国铁科技转向军工通信业务领域,在业务转移过程中,由于部分人员的社保未能及时完成转移,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由原用工单位国铁科技及其子公司奥为安捷、国铁东方代发行人缴纳,办公费用按照员工社保所在单位由上述关联方代为报销。上述关联方为发行人代缴装修费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租赁国铁科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天荣街 21 号院 1 号楼作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缓解发行人资金压力,上述生产经营场所的装修费由国铁科技代发行人进行支付。2020 年度,发行人对上述劳动用工及代缴工资社保、装修费和办公费等情形进行规范,2020 年以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关联方代垫费用的情形。因此,上述关联方代垫费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偶发性关联交易. 加审期间,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 关联担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 徐军、谢宏伟、 王学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4,655,000.00 2022.11.15 2032.05.14
2 徐军、谢宏伟、 王学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4,900,000.00 2022.12.29 2032.10.25
3 徐军、谢宏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锡山支行 9,990,000.00 2022.06.28 2025.06.27
4 徐军、谢宏伟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3,500,000.00 2022.09.09 2025.09.05
5 徐军、谢宏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9,000,000.00 2022.11.15 2025.10.11
6 徐军、谢宏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9,800,000.00 2023.01.06 2026.01.05
7 徐军、谢宏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无锡分行 9,950,000.00 2023.04.13 2026.04.12 8 徐军、谢宏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分行 7,000,000.00 2023.06.06 2024.06.06
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3 年 1 月至 6 月,浙能电力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提供担保 根据浙能电力提供的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000000000000000000 号)项下的借款已全部还清,浙能电力不再对其提供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