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协议 样本条款

发起人协议. 公司的 19 名发起人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股份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本设置和出资方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起人协议.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中科九度、星图群英、中科曙光、航天荟萃 4 名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将航天星图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航天星图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181,822,329.92 元为 基础,按照 1:0.9073 的比例折合股本 165,000,000 股,每股 1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按其持有航天星图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份。《发起人协议》还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注册资本、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等内容。各发起人按原有出资比例享有折股后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合计 165,000,000 100.00 —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发起人协议》的内容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发起人协议》引致的与其设立行为相关的纠纷。
发起人协议. 2011 年 12 月 16 日,鸿达永泰、宝利鸿雅、哈尔滨珺霖等 14 名机构股东签署《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约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圣邦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圣邦有限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经京都天华审计的账面净资 产 9,149.76 万元为基础,每股面值 1 元,折合股本 4,500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按其持有圣邦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份。《发起人协议》还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住所、 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注册资本、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等内容。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起人协议》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和本所律师的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因《发起人协议》引致的与其设立行为相关的纠纷。
发起人协议. 2021 年 6 月 18 日,中邮资本等 9 名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明确约定了公司的设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股份、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额及持股比例、债权债务的承继、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违约责任等内容。
发起人协议. 经核查,2022年8月8日,曾俊、曾垂坤、曾欢、廖倩如、东莞豪曼、科创产权、科创资本、启程投资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决定以整体变更方式将豪 特曼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的成立、经营宗旨和范围、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和投资总额、发起人的权利、义务、声明和 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违约责 任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该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协议的履行不会引致公司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
发起人协议. 2020 年 6 月 1 日,武汉局集团、铁科院集团和设计集团作为发起人,签署了《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作为发起人共同设立金鹰重工,并就股本与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筹建发行人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根据该协议:
发起人协议. 2012 年 10 月 26 日,胡志军、黄秀珠、胡永纪、邵跃、蒋晶、况小刚、陈建祥、胡金杰、苏跃武、孙学民、窦保兰、杨学楼、邹嗣胜、杨国成、孙辉、徐建敖、徐建军、陆正苗、张志强、刘剑芳、赵明洋、徐曙光、陈荣权、童黎明、叶培良、黄锚、罗新鸣、邹许燕、苏华、蔡福壮、马文静、彭云、郑洲、蔡福宏、蔡福伟、文衍香、李志红、刘刚 38 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就拟设立的横河模具的股本、各发起人股份比例、债权债务承继、筹备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协议各方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争议解决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经查验,《发起人协议》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设立行为不存在潜在纠纷。 续: 计报告》,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横河有限资产总额为 215,962,422.04 元,负 债为 105,293,862.69 元,净资产为 110,668,559.35 元。 负债为 10,514.23 万元,净资产为 14,254.65 万元。
发起人协议. 2019年12月16日,美腾有限全部9名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该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发起人协议. 经本所律师查验,发行人设立过程中签署的《发起人协议》为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起人协议. 2020 年 12 月 21 日,均联智行全体发起人签署《关于发起设立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约定发起设立均联智行,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 65,331.0836 万元,股本总额为 65,331.083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