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设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为 SMT 设备等。经查阅上述财产的购买合同等资料,本所认为,上述财产权属明确,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生产经营设备.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主要是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机器设备净值为 97,096,254.22 元,运输设备净值 5,745,071.68 元,其他设备净值 213,186,797.12 元(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主要设备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不存在产权纠纷。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拥有主要财产的所有权和/或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要财产不存在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发行人分、子公司拥有的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按现状正常使用,不存在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情形,发行人分、子公司不存在因建设及使用该等房产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生产经营设备. 经核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取得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财产权属明确,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 型 账面净值(元) 房屋及建筑物 298,155,571.25 公共设施(非房屋类) 10,509,638.54 维修设备 32,846,873.58 运输工具 70,087,114.43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并经公司确认,公司上述财产系以购买、申请等方式取得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其所取得的权属证书合法有效,不存在产权纠纷。
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天健会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32,248,322.60 43,060,058.21 89,188,264.39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使用的生产经营设备由发行人合法拥有,发行人对该等生产经营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生产经营设备.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净值 50 万元以上的重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1) 包头骑士净值 50 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设备:
生产经营设备. 经核查及申请人的确认,申请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帐面原值(单 价) 帐面净值(单价) 1 日光后墙式大棚 1001 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