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关联交易 样本条款

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因为合并抵销而部分减少,同时增加目标公司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但关联交易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将大幅降低。 本次交易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目前存在的同业竞争。
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为三钢闽光提供动力能源供应、运输服务、委托加工服务、资产土地租赁服务的三钢集团资产包,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三钢集团所有,上述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形成了大量关联交易。通过本次交易,三钢集团将上述相关资产和业务调整入三钢集团资产包,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 本次交易前,三安钢铁与上市公司均从事钢铁生产加工业务,且同受三钢集团控制,三安钢铁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通过本次交易,三钢集团将三安钢铁 100%股权出售给三钢闽光,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3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89.83 万元、3,195.27 万元、-17,563.68 万元。上市公司营业利润逐渐下降,盈利能力较弱,受到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抵御周期性风险的能力较弱。本次重组注入资产为三钢集团的优质资产及优质企业,能够改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状况。 本次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部分留存在上市公司,可用于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或通过收购、整合钢铁业务相关资源进一步增强改善主业,能有效缓解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资金紧张情况,激发经营活力,优化资产结构。 本次重组是三钢集团整体上市、履行上市承诺的重要举措,三钢闽光作为三钢集团的整体上市平台,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在福建地区的市场占有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总体而言,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减少关联交易. 目前广大航服主要为上市公司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上市公司为广大航服提供在设备维修过程中需要的配件,上市公司与广大航服的交易具有合理性,且交易价格公允。本次收购后,广大航服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彻底消除上市公司与广大航服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收购人无对广大航服主要业务、管理层、组织结构、公司章程、资产处置或员工聘用等方面的调整、修改或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未来 12 个月内,如果根据广大航服实际情况需要对上述方面进行变动,收购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减少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或避免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公司依法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地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或转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除非本人不再为福莱特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 福莱特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有本人承担。
减少关联交易. 自 2020 年下半年以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再新增违规资金占用、代垫费用、代收货款等不规范情形。2021 年以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租赁、被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由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费用、由关联方代收货款、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等类型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情形明显减少。
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偿还控股股东的借款本金 19,000.00 万元,从而减少了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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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金卫医疗 BVI 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胞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南京新百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曾于 2011 年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2011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 15.15%、1.14%和 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 60,916,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00%。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0%,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28,016,327 股,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公司本次拟向金卫医疗 BVI 发行不超过 134,336,378 股作为购买资产作价的一部分,同时向包括袁亚非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具体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及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而定。根据 32.98 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后 (含配套融资) 三胞集团 259,251,567 31.31% 259,251,567 26.94% 259,251,567 23.34% 袁亚非 - - - - 30,321,407 2.73% 中森泰富 35,000,000 4.23% 35,000,000 3.64% 35,000,000 3.15%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 公司 59,311,956 7.16% 59,311,956 6.16% 59,311,956 5.34%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44,658,856 5.39% 44,658,856 4.64% 44,658,856 4.02%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320,000 4.99% 41,320,000 4.29% 41,320,000 3.72% 金卫医疗BVI - - 134,336,378 13.96% 134,336,378 12.09% 配套融资投资者 - - - - 148,574,894 10.64% 其他股东(股权比 例<5%) 388,473,948 46.92% 388,473,948 40.37% 388,473,948 34.97%

  • 关联交易 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 业务模式 发行人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资产提供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服务,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 終止契約 因不可抗力事件之發生,依本契約之規定處理 10 日後,乙方仍無法繼續經營時,雙方應即就是否繼續履行本契約或相關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如於事件發生 30 日後仍無法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得以書面通知他方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 保单年度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 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 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JICA はい、その通り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