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样本条款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 36 个月。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 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的次级债券的决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1074 号”批复,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35 亿元(含 35 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根据公司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择机发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2019年 6 月 17 日,国务院国资委就本次债券发行出具“国资产权[2019]299 号”文《关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同意公司发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无法确切估计,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的具体事宜,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桂港董字【2020】23-5 号),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37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海上风电安装船项目的建造费用,支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与公司绿色产业领域业务发展相关的流动资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支付海上风电安装船项目的建造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发行人承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仍符合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认可的绿色产业项目。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 9.03 亿元拟用于支付海上风电安装船的建造费用,因风电安装船建造进度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次项目进度情况相应调整支付金额。 本次海上风电安装船项目拟支付进度如下: 预计 2022 年四季度之前 第一笔投放 19,000.00 预计 2023 年一季度之前 第二笔投放 19,000.00 预计 2024 年一季度之前 第三笔投放 19,000.00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发行时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4.19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1.31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50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2672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5.24 亿元(含 5.24 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批复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12 号”同意注册,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根据发行人自身财务状况及到期债务情况,公司拟定偿还计划,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19 川能投 MTN001 2019-01-24 2019-01-28 2022-01-28 100,000.00 100,000.00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及资金需求状况,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 5 亿元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用于置换已到期的公司债券本 金 10 亿元(含)。拟偿还明细如下表所示: 1 万州经开 S19 万州 1 2019.12.27 2022.12.27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发行人承诺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回售公司债券,发行人保证本期债券偿还的部分不进行转售。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有色金属行业。发行人承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发行人承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