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样本条款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子公司采取集权式的管理方式。财务方面,公司财务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母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与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等,强化对子公 司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约束子公司的经济行为;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和社保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原材料、物资等,都实施集中统一采购;子公司的生产 计划全部由母公司总部工程部协调安排统一制定。 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定了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和运用、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做出规定,具体包括: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头寸管理的有效性,保证支付,防范风险,提高资金效益,规范资金支付结算,防止资金收支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并接受内部和集团审计机构的审查。 公司根据中国交建的资金管理制度,实施集中资金管理模式,按月将资金归集至中交疏浚资金结算中心,由资金结算中心对子公司资金进行归集。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发行人制定了《浙江安吉国控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子公司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合理性、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报送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控制。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对子公司的人事任免决策与绩效考核上。公司的各子公司的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均由本公司委派或推荐,本公司每年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子公司高管薪酬的依据,同时公司还监管各子公司人事任免、财务管理、资产运营、融资和经营政策等。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重点关注投资管理和资金管理。在投资管理上,公司明确:直属各单位无权决定对外投资,所有投资必须由投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提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向外投资的,公司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在资金管理上,公司制定《库存商品管理考核规定》和《应收款项管理考核办法》,加大清欠压库力度,对超期(三个月)库存、应收款项预计损失,并与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挂钩,从而盘活了资金,提高了存货和应收款项的周转率;出台了公司内部拆借资金和担保管理规定等办法,完善了资金拆借和担保的审批手续、审批程序,降低了资金风险。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挂牌成立了财务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了条件。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与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分别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发行人依其对所属子公司的出资额,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相应的管理权利。 发行人制定了《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代表及监事定期报告管理办法》、《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融资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及《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投资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发行人向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需定期向发行人报告,发行人所属企业投资事项和融资事项需由投控公司审批,并向发行人报送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与子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相对独立,发行人主要 通过行使股东权利来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子公司委派董、监事人员,通过董事会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管,决定子公司 的财务制度和财务预决算,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决定子公司的重大投融资,决定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产权处置等重大事项。同时对各子公司实行经营业务年 度考核,主要为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除行使股东权利外,发行人原 则上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在财务、资产、业务和人员方面依照相关制度实施有效 的管理。发行人将财务、重大事项、招投标及内审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发行人定期取得各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公司通过财务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审工作制度等,强化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的监控;通过严格贯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公司基本能够实时监控各个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重大投资、招投标和对外宣传等方面活动。 发行人在对于下属子公司在财务、资产、业务和人员方面依照相关制度实施有效的管理。发行人在《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对下属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购买、使用和转让等进行了规范和管理;明确了下属企业资金归集、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的做法。
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各制度,发行人对子公司行使服务、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掌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交月份、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等;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检查制度,从制度建设与执行以及经营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使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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