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责任 样本条款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承包人责任. 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承包人承担下列责任: (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与规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2)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的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险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6)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承包人责任.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接受发包人的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
承包人责任. 1. 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物品等。 2. 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工程材料采购、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承包人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规定,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制定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工程师。承包人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责任.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承包人责任.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