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期参与 样本条款

推广期参与. 自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核准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启动子计划推广工作,每只子计划的推广时间自该子计划推广之日起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期指第一只推广的子计划推广之日至最后一只推广的子计划推广结束之日,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以管理人的通告为准。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存续期参与: 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退出: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卖出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退出在开放期办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或集合计划收益: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基金红利、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或集合计划资 产总值: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发行计划份额方式募集资金,并依法进行有价证券交易等资本市场投资所形成 的各类资产的价值总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或集合计划资 产净值: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或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除以计划总份额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净值 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计划累计分红之和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面值或集合计划份额面值: 指人民币 1.00 元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估值或集合计划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过程 不可抗力: 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 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人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计 划份额的行为 存续期参与: 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计 划份额的行为 退出: 指集合计划委托人根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计划管理人卖出集合 计划份额的行为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 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存续期参与: 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 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退出: 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根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卖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在开放期办理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行为 存续期参与: 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集合计划第Ij 类产品: 指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基于委托人利益考虑的情形下,根据不同的收益核算期设立的不同类别的产品, 其中 j=1、2、3、4…n (n 为自然数),下同。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推广期参与. 指在推广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存续期参与: 指在存续期内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行为 权益登记日: 指享有分红权益的计划份额的登记日期,只有在权益登记日(不包括本登记日)前购入的计划份额,并在权益登记日当天登记在册的份额才有资格参加分红 收益核算期: 指根据委托人参与份额,向委托人核算收益的期间, 管理人以参与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为限,对其他委托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的实际年化收益率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 r 而承担有限补偿责任,即管理人通过放弃全部或部分以自有资金参与的集合计划份额的方式承 担有限补偿责任的收益核算期。本集合计划分为多个 收益核算期,具体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推广期参与. 管理人在 T+1 日内对委托人推广期参与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委托人可在集合计划正式成立后到原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结果、打印成交确认单。 开放日参与:推广机构在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委托人申请,正常情况下管理人在 T+2 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委托人在 T+3 日后(包括该日)可向集合计划推广机构查询参与和退出的成交情况。 委托人参与成功后,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 T+2 日内自动为委托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委托人自 T+3 日(含该日)后的开放期有权退出该部分集合计划份额。 如出现《说明书》中关于推广期委托人参与集合计划的规定的情形,集合计划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集合计划委托人的参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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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告 1.长沙银行认为对购买金额及利息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会以长沙银行官网公告的形式通知存款人。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 管理費及利潤不予調整 7.逾履約期限之部分,以契約規定之履約期限當時之物價指數(如指定指數,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為當期資料。但逾期履約係可歸責於機關者,不在此限。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1、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编制日为2022年5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 約の成立) 第 2 条 本契約は、譲渡人及び譲受人双方の権限ある代表者による本契約への記名押印又は署名が完了したときをもって成立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上市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 康达律所、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聘请的 法律顾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大顶矿业资产包和拟出售资产城运公 司的审计机构 拟出售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8) 拟购买资产《评估报告》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367 号) 拟出售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5 号) 拟购买资产《审计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 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3 号)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利安达专字【2021】第 2226 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 《暂行规定》 指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