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損害之補救 Clause in Contracts

損害之補救. 10.4.1 因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雙方得協商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如雙方無法於二個月內協議達成補救措施者,應組成協調委員會處理之,協調委員會亦得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或為其他補救措施,由甲、乙雙方採行之: 1. 於一定期間緩繳、減繳或免繳權利金。 2. 請求協助或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復舊貸款、融資協助或其他紓困方案。 3. 停止計算或視情節適度延長「委託經營期間」。 4. 申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稅捐等。 5. 其他雙方同意之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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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託經營契約

損害之補救. 10.4.1 因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雙方得協商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如雙方無法於二個月內協議達成補救措施者,應組成協調委員會處理之,協調委員會亦得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或為其他補救措施,由甲、乙雙方採行之因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雙方得協商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如雙方無法於 2 個月內協議達成補救措施者,應組成協調委員會處理之,協調委員會亦得選用下列 1 種或 1 種以上之補救措施或為其他補救措施,由甲、乙雙方採行之1. 10.5.1 於一定期間緩繳、減繳或免繳權利金。 2. 10.5.2 請求協助或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復舊貸款、融資協助或其他紓困方案。 3. 停止計算或視情節適度延長「委託經營期間」。 4. 10.5.3 申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稅捐等。 5. 10.5.4 其他雙方同意之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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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Contract

損害之補救. 10.4.1 因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雙方得協商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如雙方無法於二個月內協議達成補救措施者,應組成協調委員會處理之,協調委員會亦得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或為其他補救措施,由甲、乙雙方採行之: 1. 於一定期間緩繳、減繳或免繳權利金。 2. 請求協助或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復舊貸款、融資協助或其他紓困方案請求協助或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復舊貸款、融資協助或其他紓 困方案。 3. 停止計算或視情節適度延長「委託經營期間」。 4. 申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稅捐等。 5. 其他雙方同意之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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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Ot契約

損害之補救. 10.4.1 因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雙方得協商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如雙方無法於二個月內協議達成補救措施者,應組成協調委員會處理之,協調委員會亦得選用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之補救措施或為其他補救措施,由甲、乙雙方採行之: 1. 於一定期間緩繳、減繳或免繳權利金。 2. 請求協助或協調金融機構辦理復舊貸款、融資協助或其他紓困方案。 3. 停止計算或視情節適度延長「委託經營期間停止計算或視情節適度延長「委託營運管理期間」。 4. 申請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其他稅捐等。 5. 其他雙方同意之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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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營運移轉案管理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