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終止之事由. 20.2.1 雙方合意終止 於契約期間內,甲乙雙方得合意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之事由. 15.2.1 雙方合意終止 於契約期間內,雙方得合意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之事由. 12.1.1 雙方合意終止
契約終止之事由. 甲乙雙方契約終止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
契約終止之事由. 13.1.1 雙方合意終止 於本許可期間雙方得合意終止本契約,終止後之相關權利義務內容,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由雙方協議之。
契約終止之事由. 甲乙雙方於契約期間內,得合意終止本契約。 契約期間內有下列事由,得由當事人一方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之事由. 除依本契約規定外,任何一方皆不得片面終止本契約,否則不生效力。
契約終止之事由. (一)雙方合意終止: 於本契約期間內,乙方欲提前終止本契約,應於六個月前以書面向甲方提出,經甲方同意後終止之。但乙方不得要求在學期進行期間內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之事由. 契約終止之事由如下:
契約終止之事由. 本契約如因以下事由終止(或屆期)時,依本契約所取得之「地上權」亦一併終止(消滅)。乙方應於七日內以書面通知融資機構。 (一)屆期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