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方式 样本条款

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管理人将分红款划入推广机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
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管理人将分配款项划入推广机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分红方式为红利转份额分红方式。委托人同意遵守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规则、对现有规则的修订、以及以后新制定的规则)。 红利再投资形成的集合计划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计入集合计划资产的损益。
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为红利转份额分红方式。本集合计划每日进行收益计算,累计收益在运作期期末(除息日)的次日计入委托人权益。若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投资收益为正值,则相应增加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投资者所持有的份额,其累计投资收益为负值,则相应缩减该类计划份额投资者所持有的份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在集合计划份额运作期到期日退出集合计划份额或集合计划份额自动赎回时,获得对应份额当期运作期的集合计划收益;投资者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转入下一个运作周期时,对应的红利则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与收益分配、退出集合计划的相关税负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收益分配方式. 选择采取现金分配的,管理人将分红款划入推广机构结算备付金账户,再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账户;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除息日的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单位(红利再投资不受本计划份额上限的限制)。委托人未作选择的,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方式。
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托管人根据指令将收益分配划入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将收益分配款划入相应推广机构结算备付金账户,由推广机构划入委托人的交易账户,现金红利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后在 T+7 日内划转到委托人的交易账户。”
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或红利转份额,红利转份额的,份额持有期按转份额日开始起算】,每位投资者获得的分红收益金额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计入基金资产的损益。
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本产品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在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变更收益分配方式(在渠道和产品均支持的情况下)。收益分配的具体方式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最后一次选择并经注册登记机构成功确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如遇多笔认购/申购,收益分配方式将根据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合并处理。
收益分配方式. 集合计划收益的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方式。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银行转账等费用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委托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