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费 样本条款

救护车费. 指为抢救生命由急救中心派出的救护车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
救护车费. 指住院期间为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且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救护车费. 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经有资质的医生或护理人员批准,被保险人被送往当地医院或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在医院转诊过程中合理且必需的交通运输工具费用。
救护车费. 指为抢救生命由急救中心派出的救护车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 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救护车费. 指为抢救生命由急救中心派出的救护车运送被保险人至医疗机构的费用,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门诊急诊治疗,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次数以不超 过各对应项最高给付次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救护车费. 指为抢救生命由急救中心派出的救护车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1. 原位癌; 2. 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 分期为 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救护车费. 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使用有专用医疗设备的交通工具,运送被保险人至最近最合适医院或转院的费用。
救护车费. 指住院期间为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且救护车的使用仅限于同一城市中的医疗运送。 上述医疗费用定义中部分术语释义如下: (一) 物理治疗:指应用人工物理因子(如光、电、磁、身等)来治疗疾病,具体疗法包括电疗、光疗、磁疗、热疗等。
救护车费. 指住院期间以抢救生命或治疗疾病为目的,根据医生建议,被保险人需医院转 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且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日数以不超过各对应 项费用最高给付日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 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本合同有效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自保险期间届 满次日起最多至 30 日,但累计给付日数以各项责任对应的最高给付日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 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且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救护车费. 在紧急情况下,出于医疗必要,以专业地面救护车将被保险人运至就近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救护车运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