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业务 样本条款

新能源业务. 以推动可再生能源高效开发与友好并网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探索可再生能源开发、储能、并网和消纳的新模式,积极推动构建可再生能源创新示范。国泰绿能公司作为张家口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和综合能源服务的基础平台,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基地化开发建设,推进国家电网公司综合能源服务先进技术的创新示范应用,服务于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和奥运场馆综合节能。目前,国泰绿能公司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已建成投运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开发基于多元化应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示范项目。规划建设 30 万千瓦风电、 30 万千瓦光伏发电、4.6 万千瓦储能和 5 万千瓦光热,项目已获河北发改委批复,完成立项。张家口地区年日照时数平均为 3000-3200h,太阳能资源丰富,属全国太阳能资源二类地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张家口政府、张家口市能源局多次组织项目推进协调会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集成等集成优化示范项目已取得河北省发改委批复,完成项目整体备案,2020 年将全面开工建设;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也得到张家口市政府、宣化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目前正在开展可研编制工作。同时,冬奥倒计时山体修复光伏项目、奥运核心区增量配电网等业务也正在积极推进当中。
新能源业务. 以打造中国新能源商用车第一品牌为目标,坚持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齐推并举,强化场景研究,坚持品质领先,持续推进新能源产品开发,扩大发行人在新能源整车与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
新能源业务. 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包括多晶硅、逆变器的生产与销售,为光伏、风能电站提供设计、建设、调试及运维等全面的能源解决方案。2015 年、2016 年、2017年与 2018 年 1-6 月,公司新能源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28%、 25.98%、27.87%和 26.94%。
新能源业务. 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逐步加大投入,促进发展。 进一步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完善清能科技的内控管理体系,将其与上市公司原有的与新能源领域相关的资产、技术进一步整合为一个有机体系。
新能源业务. 售建结合 推动现有场站精细化运营,有序投建城市充电站,提高城市公司盈利能 力, 提升平台运营服务水平。同时结合售桩和代运营业务,在增加城市快充网密度的同时,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围绕主营业务,多渠道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新能源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业务以风光、储能、新能源汽车为主。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新能源政策动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快技术驱动创新,投资建设运营光伏电站,并积极发展储能、微网、充电桩等业务。 在储能市场方面,公司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拓储能、微网领域的市场。公司在微网储能系统再获新突破,成功中标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微网储能项目,为深圳公交集团福田枢纽充电站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绿色电能保障。公司还荣获 2016 年储能产业最 具影响力三项大奖——“2016 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2016 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逆变器供应商”和“2016 年度中国储能产业最佳智能充换电设备供应商”,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广泛的品牌影响力,领跑储能市场。依托多年的电力电子技术及新能源运用经验,公司拓展新能源电动车充电业务,为电动汽车充电用户提供按需定制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互联网+智慧城市充电运营服务平台、充电系统解决方案及一站式建站解决方案,产品方案已应用于上汽集团、莆田公交、宁德公交、厦门机场等大型项目,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南京、三亚等城市。 上市公司经审计的2014 年度及2015 年度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和未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05,852.94 318,645.59 211,429.72 总负债 180,180.14 165,633.51 87,850.89 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305,313.22 128,560.44 113,09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11.27 5.73 5.04 资产负债率 35.62% 51.98% 41.55% 营业收入 176,999.64 166,972.81 148,566.47 营业成本 111,781.86 109,241.58 100,734.63 营业利润 17,314.34 15,941.55 13,388.22 利润总额 19,816.19 18,073.84 15,496.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49.32 14,592.97 12,696.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66 0.58 注:2016 年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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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給材料及び貸与品 第15条 発注者が受注者に支給する工事材料(以下「支給材料」という。)及び貸与する建設機械器具(以下「貸与品」という。)の品名、数量、品質、規格又は性能、引渡場所及び引渡時期は、設計図書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张霖 注册资本:117429.4974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片发行和放映;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电影院投资;出租商业设施;广告发布;票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与万达电影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公司指定主体受让万达电影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0,000,000 股,占万达电影总股本的 5.11%。

  •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 立契約書人 機 關:客家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主任委員 李永得 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電 話:(02)89956988 廠 商:代 表 人:統 一 編號: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 ○ 年 ○ ○ 月 ○ ○ 日

  • 协议内容 3.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国家、上海市以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等法律法规、条例和相应的规定。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协议主体 甲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丁方: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

  • 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 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

  • 授权通知的变更 1、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