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样本条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1 哈尔滨群力文化广场二期购物中心 76,888.26 51,913.01 2 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 226,910.00 69,603.00 3 熙地港(西安)购物中心 235,100.23 67,024.76 4 佛山王府井购物中心 120,000.00 54,063.00 5 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 30,309.00 27,450.00 6 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 17,748.00 13,581.00 7 王府井 O2O 全渠道 45,654.26 16,365.23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105,738.73 17,181.32 6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9,26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基于产教融合的实验实践教学产品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25,153.00 25,153.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9 亿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用于融资融券业务 不超过 15 亿元 2 用于证券自营业务 不超过 20 亿元 3 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不超过 15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50 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1 智能汽车模组升级和扩产项目 15,000 15,000 2 MEMS 传感器及模组升级和扩建项目 18,500 18,500 3 高端扬声器及模组升级项目 6,500 5,5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1 新发展 H2 地块新建项目 98,000.00 6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3,3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56,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1.1 平潭公铁两用大桥照明工程分散式海上风电项目 21,522.80 10,000.00 1.2 湖南沅江龙潭沟风电场项目 37,670.00 24,000.00 1.3 宁德时代动力电池厂房屋面光伏组项目包 28,662.22 6,000.00 1.3.1 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二期厂房屋顶光伏电 站项目 4,432.99 1,000.00 1.3.2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期厂房屋顶分布 式光伏项目 9,873.89 2,000.00 1.3.3 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分布 式光伏项目(一期) 14,355.34 3,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4,899.04(含本数)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下列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1 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一期) 51,312.70 34,899.04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垫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本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