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77,000.00 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28,800.00 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163,000.00 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 2 亿元 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 143,000.00 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 114,097.30 万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取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两种方法进行,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经收益法评估,净化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442,100.00 万元,评估增值 7,858.24 万元,增值率为 1.81%。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投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已经聘请了中联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184 号),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Tialoc 100%股权的评估结果如下: Tialoc 100%股权(万元) 48,370.96 126,300.00 77,929.04 161.11 本次交易,中联评估以 2021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Tialoc 全部股东权益 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对 Tialoc 100% 股权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收益法下 Tialoc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6,300.00 万元,较 Tialoc 100%股权的账面价值 48,370.96 万元,增值 77,929.04 万元,增值率为 161.11%;市场法下 Tialoc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6,300.00 万元,较 Tialoc 100%股权的账面价值 48,370.96 万元,增值 77,929.04 万元,增值率为 161.11%。经交易双方协商,以收益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以上述 Tialoc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7,89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中联国际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凯迪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凯迪仕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中联国际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 VIMQB0670 号),以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凯迪仕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28,000 万元,较凯迪仕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并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559.90 万元增值 95,440.10 万元,增值率 293.12%。 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凯迪仕 100%股权定价为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中同华的《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35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黄金洞矿业经审计后资产 总额账面值 67,672.63 万元,评估值 184,218.56 万元,评估增值 116,545.93 万元, 增值率 172.22%;负债总额账面值 34,928.63 万元,评估值 34,664.79 万元,评估 减值 263.84 万元,减值率 0.76%;净资产账面值 32,744.00 万元,评估值 149,553.77 万元,评估增值 116,809.77 万元,增值率 356.74%。 本报告书补充了黄金洞矿业 100%股权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补充 资产评估数据。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黄金洞矿业100%股权评估值为152,096.74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上海盛蔚是一家为实现本次交易目的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除拥有核心资产黑河洛克 95%股权、吉林板庙子 95%股权和青海大柴旦 90%股权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本次交易中,中和评估采取了资产基础法对上海盛蔚的 100.00%股权进行评估,其中涉及的核心资产—矿业权引用了经纬评估出具的《矿权评估报告》。根据中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盛蔚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431,884.07 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430,933.93 万元。 参考《资产评估报告》,并结合现金购买的实际交割价格、上海盛蔚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交易对方对上海盛蔚的实际出资等情况,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上海盛蔚 99.78%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450,000 万元(为交易对方对上海盛蔚的实际出资额)。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洲评报字【2018】第 0354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美奇林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美奇林在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中,依据中联资产评估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 联评报字〔2022〕第 286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长奕科技进行评估,对长奕科技实际经营主体 EXIS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EXIS 的评估结论。经评估,长奕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28,339.37 万元,较其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账面值增值 5,915.23 万元,增值率 26.38%。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长奕科技 97.6687%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27,67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6〕65 号《资产评估报告》,圣济堂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7,133.06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圣济堂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经审计)为 20,346.64 万元,较审计后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176,786.42 万元,增值率为 868.87%。参考评估结果,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圣济堂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97,000 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天健兴业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东阳光药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东阳光药进行评估。本次交易的原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0 月 31 日,并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补充评估,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