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样本条款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威正信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高盛生物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高盛生物 100%股权评估值为 36,031万元, 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高盛生物 99.977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35,569.32 万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造及医药流通业务,并通过设立分子医学影像中心和肿瘤放疗中心提供医疗技术服务等。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医药行业政策影响,上市公司医药业务发展有所减缓,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及内外部因素,聚焦医疗健康发展战略,重点关注生物医疗领域,制定了在适当时机引进优质产业的战略规划。面对体外诊断及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机遇,上市公司立足战略规划,拟通过本次交易实现外延式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进入体外诊断及司法鉴定业务领域,拓宽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布局。上市公司将充分把握体外诊断及司法鉴定行业的快速增长的机遇,提升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464,401,185 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朱蓉娟,实际控制人为朱蓉娟、彭韬夫妇。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值 (万元) 增值率 本次拟交 易的权益比例 交易价格 (万元)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 1191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 Seaco SRL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两种方法的评估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贡山宏溢公司资产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文号为天兴评报字(2013)第 078 号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云南贡山县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贡山宏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方法。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开市场和资产持续使用前提下,贡山宏溢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484.53万元,评估价值1383.47万元,评估增值898.94万元,增值率185.53%;负债账面值732.25万元,评估价值732.25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247.72万元,评估价值651.22万元,评估增值898.94万元,增值率362.89%。 被评估单位名称:云南贡山县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航工业备案的天兴评报字 (2016)第 1073 号、第 1074 号、第 1075 号、第 1076 号、第 1100 号、第 1103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交易 标的名称 基准日 评估或估值方法 评估或估值结果 增值率/溢价率 本次拟交易的权益 比例 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及最终交易作价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可转债 对价 其他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获得 的具体对价将在交易标的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的相关内容。 本次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等事项,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无影响。 本次交易中,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的股权,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八大处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会审字[2017]0108 号)、2017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以及华普天健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 1-6月备考模拟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会专字[2017]4675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资产 445,766.49 363,621.76 379,741.66 351,478.60 负债 198,887.05 105,805.03 130,653.86 91,69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221,034.38 235,435.17 223,475.39 237,653.57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营业收入 23,126.69 2,464.81 32,263.85 - 利润总额 -2,831.58 -3,247.35 -12,705.47 -1,553.93 净利润 -2,631.49 -2,307.87 -9,981.10 -1,553.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531.40 -2,229.13 -9,604.54 -1,185.18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7]第 2018 号),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持有的 标的资产账面值为 8,428.42 万元,评估值为 8,416.82 万元,评估增值-11.60 万元,增值率-0.14%。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 司单体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23,687.05 万元,总负债 295.53 万元,净资产 23,391.52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 21,188.49 万元,总负债 -10.68%。 净资产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新疆致本因在建工程减值上海源晗单体报表长期股权投资未作减值,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所致;截至 202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