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責任的限制 样本条款

法律責任的限制. 41.1 除(i)法律禁止本行免除其法律責任,或(ii)本行欺詐、疏忽或故意失責外,本行及任何本行員工均無須就下列事宜向客戶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義務:
法律責任的限制. 24. 在本協議中排除或限制雙方法律責任的條文適用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
法律責任的限制. 3.1 客戶確認及同意,經紀或 ORS 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不須向客戶承擔因本網上交易條款、使用或不能使用 ORS 或網上交易服務而導致的任何特殊、引發附帶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利潤損失或引發性損失。
法律責任的限制. AIM 對閣下所負上的最大法律責任限於閣下購買 AIM 品牌產品所支付的貨價。除非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法律有關的損害賠償不能夠被限制或豁免,在任何情況下,不論如何引致(無論是基於違反保證、違反合約、侵權(包括疏忽)、違反嚴格法律責任或其他因由),AIM 均不會負責閣下財物損毀、人身傷亡、使用損失、業務干擾、利潤损失或其他相應引致的、懲罰性的或專項的損害賠償。
法律責任的限制. 12.1 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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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定股東限制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證券承銷商已與迅得公司簽定「過額配售協議書」,依規定提出強制集保股份外,另由迅得公司協調特定股東,就其所持有之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 25,244,190 股,佔上櫃掛牌時擬發行股份總額 52,800,000 股之 47.81%,於掛牌日起三個月內自願送存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保並不得賣出,以維持承銷價格穩定。

  • 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于同一只证券或同一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该证券投资基金的30%。

  • 責任限制 15.1 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與任何其他軟件及設備均是「按現狀」基準提供。使用服務及透過服務而獲取之軟件及設備之風險均由客戶承擔。

  •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签约合同价 。

  • 使用限制 持卡人持卡片表面無凸字卡號之信用卡,如特約商店以人工手動壓印卡面凸字方式進行刷卡交易時,上述卡片因無法拓印出卡號,將無法進行交易。本行未限定需採連線授權方可使用,於飛機上之使用方式與一般凸字信用卡相同,惟因飛機上須採離線交易,可能因收單機構提供航空公司之刷卡設備及與其約定交易金額限制不同而產生無法交易之情形。

  • 投资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 巨额赎回限制 1.巨额赎回的认定。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合计预约赎回和在开放日合计赎回总份额扣除有效申购总份额后的差额(净赎回份额)超过赎回确认日上一日产品总份额的 10%。

  •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