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风险 样本条款

环境保护风险. 目前公司主营黄金的开采、冶炼,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资源储量、主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采矿过程中,会带来废石、尾矿以及地表植被的损坏,井下采空区可能伴有地表的沉降;选矿和冶炼作业还伴有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出。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但公司所面临的环保风险依然客观存在。若国家未来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面临的环保风险可能将随之增加,经营业绩也可能受到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中国能源建设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可能对环境保护造成一定影响,尽管中国能源建设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内部管理规定,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环保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如果中国能源建设不能及时适应环保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可能对中国能源建设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生物医药行业属于国家环保监管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国家制定的各项环保标准和规范日趋严格。如公司在生产运营中出现环境污染,或其他违反环保法规的情形,可能因此受到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标的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标的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体系,通过了 GB/T24001-2016/ISO140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区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落实各项环保工作。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未来相关部门可能颁布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或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若标的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可能存在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同时,标的公司可能需要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加大环保投入,从而对标的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标的公司业务经营涉及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合理处置,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的合规性要求。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存在“三废”排放或处理不当甚至发生环保事故的潜在风险,标的公司将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乃至面临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追究,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标的公司需要增加购置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投入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这将导致标的公司经营成本增加,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进一步重视,各级政府已制定与出台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经营涉及污水处理业务和垃圾处理业务,对水、大气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若由于不可抗因素,发生危及生态环境的污染事件,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与国家相关环境保护制度相抵触,进而可能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环境保护风险. 标的公司所在的钢铁行业属于废气、废水、固废污染重点监管行业。标的公司防城港钢铁基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5-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的标准及规定进行设计及施工。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环保环保工作,在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过程中重视工程质量,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实施定期监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大节能环保资金投入,加强环境设施运行管理。 虽然标的公司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环保工作的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可能因操作失误、管理疏忽等偶发因素引发环保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进而影响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同时,随着环保监管的趋严,未来国家可能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将进一步加大钢铁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增加经营成本,进而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各类养殖厂和专业市场在建设和运营中不同程度地影响周边环境,产生废水、废气、噪音。虽然按照首都发展功能定位的要求,发行人已按照产业目录将相关行业迁出北京,严格优选项目实施地,但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力度加强,所处行业政策变化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环境保护风险. 发行人的煤炭开采、电力等在生产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废渣,并有可能造成轻微的噪音污染。随着国家对环保的不断重视及对环保要求 的不断提高,发行人如果不能适应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和变化,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限制。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煤炭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渣及其他污染,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曾在环境保护方面受到盘县环境保护局 9 次处 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第四条、《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相关环保事故不构成重大环保事故。公司已在相关监管机构告知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后进行了积极整改。同时,盘县环境保护局已经出具《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标准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废水、废渣等排放均达到环保规定的标准,但随着社会对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未来可能颁布更高标准的环保法律法规,使本公司环保投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