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股东. 公司的现有股东共 6 名,均为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向公司出资的资格。发行人股东人数、住所、持股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以其在其他企业中的权益折价入股发行人的情况。
现有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截至本次发行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股东人数为 43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319 名,非自然人股东 118 名, 根据公司提供资料、确认及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公司现有非自然人股东中共有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 56 名、资产管理计划 21 名、证券公司及做市专用证券账 户 24 名、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尚无法判断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情况的非自然人股东 17 名,具体情况如下:
现有股东. 电虎股份自整体变更设立之日至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股东及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现有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与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相同。
现有股东. 1、 现有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七部分“公司的股本及演变”所述,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经历了四次股权变更。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现有股东. 1、现有股东及其主体资格
现有股东. 1、股份公司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 册资本由 11,313.3 万元增加至 13,013.3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股东及其持股数如下: 1 武力 11010219630625XXXX 5570.98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西里0 楼 3 门 352 号 2 武庆 13010219690724XXXX 1649.99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西 路 0 号 00 单元 0000 号 0 刘杰 21030219570426XXXX 991.33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新华 街 00 栋 0 单元 0 层 39 号
现有股东. 1.现有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备案情况 本所律师取得了发行人股票认购公告中股权登记日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现有在册股东总数为 29 名,其中自然人投资者合 计 13 名,非自然人投资者合计 16 名。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相关规定。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现有非自然人股东进行了核查: 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进行了检索,核查了上述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经营范围。同时,本所律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 中“信息公示”项下的 “私募基金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栏目中进行了检索,并查阅了相关股东提供的资料,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 名称 登记或备案号 1 私募基金 富舜资产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富舜投资— 畅享 2 号基金 S38917
现有股东.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共有 18 名股东,其中 3 名合伙企业股东,15 名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为宁波达康怡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明秋医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银木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所律师对上述三家合伙企业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 金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现有股东. 公司设立后,未发生增资或股权转让事项,现有股东参见前文“(一)各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主体资格”部分。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现有的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现有股东. 截至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发行人 9 名股东中有 6 名非自然人股东及 3名自然人股东,3 名自然人股东不涉及私募基金备案,6 名非自然人股东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