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如下:
(1) 吴惠天分别向嵇世山、朱德权、赵祝华转 68.75 万元出资额(无对应股权比例),从而全体股东各持有 93.75 万元出资额
(2) 朱德权自愿将其所持键凯有限 31.25 万元出资(对应 8.33%股权比例)无偿转让给赵祝华。 为实现上述目的,吴惠天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68.7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嵇世 山;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37.5 万元出资转让给朱德权;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1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赵祝华。具体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2010 年 11 月 29 日,键凯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吴惠天将其持有的键 凯有限 68.7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嵇世山;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37.5 万元出资转让 给朱德权;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1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赵祝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11 月 29 日,键凯有限股东吴惠天与嵇世山、朱德权和赵祝华就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12 月 14 日,键凯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非实质性的股权交易行为、目的;
(2) 为无偿转让,故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对价支付。赵祝华、朱德权、嵇世山、吴凯庭(吴惠天之继承人)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为各股东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各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且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就该股权转让履行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时,赵祝华将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尽快完成上述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后,键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1 赵祝华 125.00 33.33%
2 嵇世山 93.75 25%
3 吴惠天 93.75 25%
4 朱德权 62.50 16.67%
第一次股权转让 i. 2003 年 7 月 1 日,北京佳宸弘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A. 同意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佳宸弘 95%出资额中的 31%出让予英属维尔京群岛金卫干细胞有限公司;
B. 同意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95%出资额中的 20%出让予香港华兴创控股有限公司;
C. 同意向审批机关申请将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D. 同意根据本次转让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ii. 2003 年 7 月 4 日,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佳宸弘、英属维尔京群岛金卫干细胞有限公司、香港华兴创控股有限公司、及 Golden Meditech Company Limited 签署《股权并购协议》。
iii. 2003 年 7 月 23 日,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佳宸弘、 香港华兴创控股有限公司、及 Golden Meditech Stem Cells (BVI) Company Limited 签署《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并制定了新的《中外合资经营北京佳宸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iv. 2003 年 8 月 26 日,北京佳宸弘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北京佳宸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股、转制的合同章程修改决议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03]231 号”),批复同意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北京佳宸弘 31%及 2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英属维尔京群岛金卫干细胞有限公司和香港华兴创控股有限公司。转股转制后,投资各方所占股份比例为:北京纬晓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 44%,英属维尔京群岛金卫干细胞有限公司占 31%,香港华兴创控股有限公司占 20%,上海衡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占 5%。
v. 2003 年 8 月 27 日,北京佳宸弘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京资字[2003]18027 号”)。
vi. 2003 年 9 月 8 日,北京佳宸弘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
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9 年 12 月 26 日,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签订协议,按照注册资本收购其持有的神舟国旅 78.15%的股权。2000 年 5 月 29 日,上述收购完成工商登记,神舟国旅的股本结构变更为:首旅酒店持股 78.15%、首旅集团持股 14.16%、北京首汽集团公司持股 6.02%、首旅置业持股 1.67%。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1 日,有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金四化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刘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9 年 12 月 11 日,有方有限股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就前述事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9 年 12 月 11 日,金四化与刘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四化同意 将其持有有方有限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刘毅。2009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前述股权转让行为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深产权鉴字 (2009)第 09530 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 2009 年 12 月 3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440306103885729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祝秀华 30 60
2 刘毅 20 40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0 月,经时尚小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建信资本、嘉兴转型基金和海宁转型基金分别将其持有的 40%、20%和 10%的股权转让给资产经营公司,转让价格为 40,000 万元、20,455.83 万元和 10,247.92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时尚小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1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70,000.00 70% 货币 2 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30% 货币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30 日,股东上海爱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 100%股权以 3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泰都(金坛)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1 月 15 日先导华鑫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宋祝华将所持对 先导华鑫 700 万元出资中的 480 万元转让给蔡晓东、120 万元转让给易得中、剩 余 100 万元转让给巩玉国,宋祝华退出公司;同意刘勤顺将其所持对先导华鑫的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昊,并退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蔡晓东出资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李昊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易德中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巩玉国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本次股权转让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4 月 4 日,南京鼎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常萍所持南京鼎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计 7.5 万元出资额)以 7.5 万元转让给孙在宏; 经核查,南京鼎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股权转让,已经于 2006 年 4 月 11 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南京鼎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第一次股权转让. (1) 齐鲁干细胞第一次股权转让履行的工商登记程序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1 月 24 日,德华创投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德清县德艺门业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德华创投500 万元出资额,占德华创投10%的股权作价1,050 万元转让给浙江德清莫干山竹胶板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德华创投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德华集团 4,500 90 2 浙江德清莫干山竹胶板有限公司 50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