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股权转让 样本条款
第一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如下:
(1) 吴惠天分别向嵇世山、朱德权、赵祝华转 68.75 万元出资额(无对应股权比例),从而全体股东各持有 93.75 万元出资额
(2) 朱德权自愿将其所持键凯有限 31.25 万元出资(对应 8.33%股权比例)无偿转让给赵祝华。 为实现上述目的,吴惠天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68.7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嵇世 山;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37.5 万元出资转让给朱德权;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1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赵祝华。具体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2010 年 11 月 29 日,键凯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吴惠天将其持有的键 凯有限 68.7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嵇世山;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37.5 万元出资转让 给朱德权;将其持有的键凯有限 100 万元出资转让给赵祝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0 年 11 月 29 日,键凯有限股东吴惠天与嵇世山、朱德权和赵祝华就上 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12 月 14 日,键凯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非实质性的股权交易行为、目的;
(2) 为无偿转让,故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对价支付。赵祝华、朱德权、嵇世山、吴凯庭(吴惠天之继承人)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为各股东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各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就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且若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就该股权转让履行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时,赵祝华将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尽快完成上述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后,键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1 赵祝华 125.00 33.33%
2 嵇世山 93.75 25%
3 吴惠天 93.75 25%
4 朱德权 62.50 16.67%
第一次股权转让. A. 2012 年 10 月 17 日,上海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签署 《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上海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金秋 51%股权。
B. 2012 年 10 月 21 日,上海金秋召开董事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变更上海金秋的股权比例: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由 49%的股权变更为 100%股权;废除上海金秋的合资合同、章程,同时订立独资公司的章程。
C. 2012 年 10 月 22 日,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制订新的《上海金秋安泰呼叫 服务系统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出资 24 万美元,占 注册资本的 100%。
D. 2012 年 12 月 4 日,上海金秋取得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下发的《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金秋安泰呼叫服务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的批复》(―黄府外经[2012]323 号‖),批复同意上海社区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51%的股权连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投资方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出资 24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100%。
E. 2012 年 12 月 7 日,上海金秋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黄独资字[2001]1710 号‖)。
F. 2012 年 12 年 19 日,上海金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更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400273426(黄浦)‖)。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金秋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 (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 (万美元) 持股比例 (认缴)
1 中国医疗网有限公司 24 24 100% 合计 24 24 100%
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9 年 12 月 26 日,首旅酒店与首旅集团签订协议,按照注册资本收购其持有的神舟国旅 78.15%的股权。2000 年 5 月 29 日,上述收购完成工商登记,神舟国旅的股本结构变更为:首旅酒店持股 78.15%、首旅集团持股 14.16%、北京首汽集团公司持股 6.02%、首旅置业持股 1.67%。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12 月 11 日,有方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金四化将其所持有方有限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刘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9 年 12 月 11 日,有方有限股东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就前述事项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9 年 12 月 11 日,金四化与刘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金四化同意 将其持有有方有限 40%的股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刘毅。2009 年 12 月 17 日,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前述股权转让行为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深产权鉴字 (2009)第 09530 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 2009 年 12 月 3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注册号为 440306103885729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祝秀华 30 60
2 刘毅 20 40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0 月,经时尚小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建信资本、嘉兴转型基金和海宁转型基金分别将其持有的 40%、20%和 10%的股权转让给资产经营公司,股权转让款累计为 40,895.00 万元、20,455.83 万元和 10,247.92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时尚小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1 资产经营公司 70,000.00 70% 货币
2 皮革城投资公司 30,000.00 30% 货币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30 日,上海爱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鞍山爱家置业 100%股权以 2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泰都(金坛)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1 月 15 日先导华鑫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宋祝华将所持对 先导华鑫 700 万元出资中的 480 万元转让给蔡晓东、120 万元转让给易得中、剩 余 100 万元转让给巩玉国,宋祝华退出公司;同意刘勤顺将其所持对先导华鑫的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李昊,并退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股东的出资情况为:蔡晓东出资 4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8%;李昊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易德中出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2%;巩玉国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本次股权转让已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第一次股权转让.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上海恒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00 40 宋世民 90 9 合 计 1,000 100 2001 年 11 月 22 日,宋世民与上海恒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宋世民将其持有的华讯有限 40%的股权以人民币 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恒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当时的股东为郭文奇、宋世民、周彬、薛雯庆、张宏、谢瀚海、李仲七名自然人)。本次转让完成后,华讯有限股权结构变更为: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2 月 15 日,菲律宾华厦与恒顺香港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其持有的晋江恒顺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恒顺香港。股权转让价款 1,500 万港元,以晋江恒顺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注册资本 1,500 万港币为作价依据。同日, 菲律宾华厦与恒顺香港签署了《备忘录》,菲律宾华厦同意豁免上述股权转让款。 2004 年 2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该等股权转让事宜。上述股权转让行 为于 2004 年 10 月经晋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晋江恒顺洋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的批复》(晋外经[2004]130 号)批准。 2004 年 10 月,公司取得了商外资闽泉外资字[1995]第 0249 号《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于 2004 年 11 月 15 日在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8 月 17 日,正道九鼎与陈宇绯和伍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道 九鼎将惠达九鼎的货币出资 200 万元分别转让给陈宇绯和伍勇。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 1 元出资额作价 1 元。本次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正道九鼎 陈宇绯 100.00 100.00 正道九鼎 伍勇 100.00 100.00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陈宇绯 350.00 100.00 35.00
2 伍勇 650.00 100.00 65.00 2007 年 8 月 22 日,惠达九鼎获得海淀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转让完成后,惠达九鼎出资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