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增资 样本条款

第八次增资. 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 致同意公司发行 25,000.0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
第八次增资. 2006 年 6 月 25 日,科文书业做出《关于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决定》, 同意电子商务(中国)有限公司增资 17,000 万元人民币,科文书业注册资本变 更为 27,000 万元人民币。同日,科文书业签署章程修正案,同意修改科文书业 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1,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 0000 年 00 月 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科文书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6]2074 号),批准科文书业的投资总额增至 8.1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7 亿元人民币。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06 年为科文书业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资审字[2006]0698 号),科文书业投资总额 81,000 万人民币,注册资本 27,000 万人民币。 2006 年 12 月 15 日,北京诚得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京诚验字 [2006]021 号),截至 2006 年 11 月 28 日,科文书业收到电子商务(中国)有限 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折合人民币 17,000 万元,至此,科文书业收到电子商务(中 国)有限公司出资款折合人民币共计 27,000 万元。 2006 年 12 月 1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科文书业换发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企京京总字第 012317 号),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0 万元,实收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第八次增资. 2014 年 2 月 25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远致公司增加投入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4】82 号),决定向发行人增加投入 168,00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增加资金投入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5】3 号),决定向发行人增加投入 1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签署《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2.5 亿元变更为 79.3 亿元。 2015 年 7 月 29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10052 号),本期增资资金已由发行人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部认缴。本期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793,000.00 万元。
第八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28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700 万元。本次增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10)第 08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1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1,088.00 101,088.00 100.00
第八次增资. 2015.08 漱玉锦云 1,800.00 6,300.00 3.50 合伙人缴纳的出资款 鲁实信验字 [2015]第 018 号 《验资报告》 漱玉通成 1,600.00 5,600.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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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易方式 定期性存款部份不另行發給存單,將轉存存單部份之定期性存款,登錄於存摺內,以存摺為客戶對帳依據。

  •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保修责任 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 陈述和保证 5.1、 乙方保证,其为车辆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车辆没有被查封或被抵押、没有任何产权纠纷或其它权利障碍,车辆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 5.2、 乙方将如实向甲方提供与车辆有关的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使用(包括实际公里数)、瑕疵、事故、修理、检验、抵押、税费缴纳等情况。乙方应对其所提供信息及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3、 除第十条所描述的内容外,车辆未遭受任何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发动机进水、重大维修(指对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转向系统、前后大梁或前后防撞梁的维修或更换)。 5.4、 车辆过户之前(除乙方将车辆交付给甲方并由甲方完全控制的期间外)所产生的所有交通事故责任、违章罚款、债务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该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成或终止而终止。 5.5、 如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并未将车辆交付甲方,其后乙方在将车辆交付甲方时若车辆状况与签订合同时车辆的情况有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变化等),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披露该等情况。 5.6、 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生产厂商及其关联公司、品牌网络成员或上述公司委托为其或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商在专业服务的范围内使用车辆交易过程中乙方的相关信息(“信息”)或将信息用于客户服务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或法定的义务。 5.7、 本条款仅适用于乙方车辆为 BMW 品牌车辆时)乙方确认其知晓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 7 天无忧退换承诺,如其车辆被认定为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其将遵守 7 天无忧退换承诺(具体以 BMW 官方认证二手车厂家标准为准)。

  • 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服务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宿迁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由采购人指定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機密保持 甲及び乙は、この契約に関連して、業務上知り得た相手方に係る機密事項を第三者に漏らしてはならない。

  • 契約所定技術規格違反採購法第 26 條規定 屬前段第 3 目情形,而有增加經費之必要,其經機關綜合評估其總體效益更有利於機關者,得不受前段序文但書限制。

  • 甲方承诺 (一) 甲方承诺,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