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 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1) 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3) 在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4) 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当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先退出较晚参与的部分; (6) 如果委托人一笔退出份额包含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按委托人每次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7)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同样提取业绩报酬。 2、 业绩报酬计提办法 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在开放日退出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 7%的部分,提取其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R = A − B × 365 ×100% 其中: A: 业绩报酬计提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计提日指集合计划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如果委托人持有份额在该日之前退出,则指该计划份额退出集合计划的日期; B: 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起始日指该计划份额前一个发生业绩报酬提取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果该日不存在,则指该份额参与集合计划的日期或集合计划成立日; 年化收益率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 R≤7% 0 无 R>7% 20% E = M × (R − 7%) × 20% × D365 C: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D:业绩报酬起始日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R: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 E:业绩报酬; M: 计提份额×业绩报酬起始日单位资产净值。 3、 业绩报酬支付 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计提并支付,由管理人在计提当日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计提金额,托管人据此计提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应在收到指令的五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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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 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1) 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3) 在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4) 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当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先退出较晚参与的部分;
(6) 如果委托人一笔退出份额包含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按委托人每次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7)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同样提取业绩报酬提取业绩报酬的条件 本集合计划对超过年化 9.5%的超额收益部分提取 80%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提取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集合计划所有。
2、 业绩报酬计提办法 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在开放日退出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 7%的部分,提取其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业绩报酬提取日 业绩报酬提取日为集合计划终止日:管理人可以对该日全部登记在册的集合计划份额提取业绩报酬。
3、 业绩报酬的提取和处理方法 在集合计划终止日,管理人根据年化收益率(R)提取业绩报酬,经计算确认的业绩报酬从委托人退出计划资金清算款中以现金支付。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A=终止日集合计划的单位资产净值; C=参与日集合计划的单位资产净值; T=份额持有天数; E=业绩报酬; K=退出份额×参与日集合计划份额的单位资产净值; R = A − B - C × 365 ×100% 其中:
A年化收益率 C T ; 业绩报酬计提标准为: 业绩报酬计提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计提日指集合计划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如果委托人持有份额在该日之前退出,则指该计划份额退出集合计划的日期;
B: 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起始日指该计划份额前一个发生业绩报酬提取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果该日不存在,则指该份额参与集合计划的日期或集合计划成立日当 R≥9.5%时,对超额收益率部分提取 80%的业绩报酬,即 E=K×(R-9.5%) ×80%×(T÷365); 年化收益率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 R≤7% 0 无 R>7% 20% E = M × (R − 7%) × 20% × D365 C: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D:业绩报酬起始日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R: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 E:业绩报酬;
M: 计提份额×业绩报酬起始日单位资产净值集合计划终止时,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指令将退出金额划拨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管理人的确认结果将委托人的退出款项(已扣除业绩报酬)和业绩报酬分别转入委托人所属的代理机构账户和管理人账户。
34、 业绩报酬支付 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计提并支付,由管理人在计提当日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计提金额,托管人据此计提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应在收到指令的五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管理人业绩报酬若有计提,在集合计划业绩报酬计提日一次性支付。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于收到指令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自动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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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 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1) 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原则
1) 按投资者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 业绩报酬提取应当与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收益分配和投资运作特征相匹配,提取频率不得超过每 6 个月一次。因投资者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提取业绩报酬的,不受前述提取频率的限制。
(2)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提取频率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日、投资者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
(3) 在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4) 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当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先退出较晚参与的部分;
(6) 如果委托人一笔退出份额包含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按委托人每次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7)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同样提取业绩报酬。
2、 业绩报酬计提办法 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在开放日退出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 7%的部分,提取其中的 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 集合计划分配收益时、投资者在开放日退出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投资者年化收益率在 6%~20%的部分收益,提取其中的 15%作为业绩报酬,对年化收益率超过 20%的部分,提取其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R = A − B × 365 ×100% 其中:
A: 业绩报酬计提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计提日指集合计划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如果委托人持有份额在该日之前退出,则指该计划份额退出集合计划的日期业绩报酬计提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计提日指集合计划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退出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
B: 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起始日指该计划份额前一个发生业绩报酬提取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果该日不存在,则指该份额参与集合计划的日期或集合计划成立日;
C: 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D: 业绩报酬起始日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年化收益率 R: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收益率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 R≤7% R ≤ 6% 0 无 R>7% 206% < R ≤20% 15% E = M × (R − 76%) ×15% × D365 R>20% 6%到 20%的部分:15% E = M ×(20% − 6%) ×15%× D365 20%以上的部分:20% +M ×(R − 20%) × 20% × D365 C: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D:业绩报酬起始日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R: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0%× D 365 其中 E:业绩报酬;
M: 计提份额×业绩报酬起始日单位资产净值。
3、 业绩报酬支付 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计提并支付,由管理人在计提当日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计提金额,托管人据此计提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应在收到指令的五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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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Management Agreement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 业绩报酬计提原则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1) 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本计划按委托人每笔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2) 本计划的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或计划终止时,若年化收益率R小于或等于0%,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
(3) 本计划的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或计划终止时,若年化收益率R大于0%, 则管理人提取超出0%以上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详见本节“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4) 若委托人退出本计划,且退出份额仅为先前参与份额的一部分,则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将该部分退出份额视为单独的一笔参与份额进行核算,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6) 在本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7) 业绩报酬在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或计划终止时计提并支付。
2、 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集合计划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报酬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R≤0% 0% 0 R>0 20% Y=A×(R﹣0%)×20%×D 其中:
(1) 推广期及第一个开放期(即2016年6月6日)参与的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指第二个开放期结束当日(详见管理人公告);
(2)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和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3) 在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4) 在委托人退出和计划终止时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当委托人部分退出时,先退出较晚参与的部分;
(6) 如果委托人一笔退出份额包含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份额,按委托人每次参与份额分别计算年化收益率并计提业绩报酬;
(7) 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购的份额,同样提取业绩报酬自第二个开放期(含)起的开放期参与的份额,首次计提业绩报酬的,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指参与日。
2、 业绩报酬计提办法 集合计划分红时、委托人在开放日退出时和集合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对委托人计提份额年化收益率超过 7%的部分,提取其中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R = A − B × 365 ×100% 其中:
A: 业绩报酬计提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计提日指集合计划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或集合计划终止日。如果委托人持有份额在该日之前退出,则指该计划份额退出集合计划的日期;
B: 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累计单位净值。业绩报酬起始日指该计划份额前一个发生业绩报酬提取的业绩报酬计提日,如果该日不存在,则指该份额参与集合计划的日期或集合计划成立日; 年化收益率 计提比例 业绩报酬计算公式 R≤7% 0 无 R>7% 20% E = M × (R − 7%) × 20% × D365 C:业绩报酬起始日集合计划的单位净值; D:业绩报酬起始日到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 R:年化收益率,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业绩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 E:业绩报酬;
M: 计提份额×业绩报酬起始日单位资产净值。
3、 业绩报酬支付 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计提并支付,由管理人在计提当日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计提金额,托管人据此计提应付管理人业绩报酬。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划付指令,托管人应在收到指令的五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为持有份额×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单位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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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管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