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通知 样本条款

索償通知. 若閣下選擇尋求仲裁,則閣下必須先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 (以下稱「索償通知」) 以掛號郵件寄送 給賽門鐵克。提交給賽門鐵克的索償通知應寄送至:General Counsel, Symantec, Inc., 350 Ellis Street, Mountain View, CA 94043,並顯著標註 "NOTICE OF CLAIM"。索償通知應包含閣下希望賽門鐵克與閣下用來聯絡的通訊與 電子郵件地址。若賽門鐵克選擇尋求仲裁,則會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以掛號郵件寄送到存檔中閣下的帳單地址。索償通知不論是由閣下或由賽門鐵克寄送,均須 (a) 說明索償或爭議的性質與依據; (b) 提出尋求的損害賠償或其 他救濟的具體金額 (以下稱「要求」),以及 (c) 閣下是否拒絕賽門鐵克對「爭議解決」一條的任何後續修改 (請參 閱第 8(B)(f) 條)。
索償通知. (1) 發生任何的遺失,必須盡快以書面通知本公司。除獲得本公司書面同意外,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不得自行以本公司的名義承擔責任,或作出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陳述或承諾。 (2) 如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因身體損傷或疾病接受治療,須先行支付有關費用及取得由醫生發出列有受傷或疾病性質的正式收據。 (3) 任何行李由運送公司在付運途中的遺失或損毀(航空、巴士公司等),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有關運送公司及取得報告。 (4) 任何金錢或財物的遺失,必須於發現遺失後 24 小時內報警及取得報告。 (5) 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超過旅程完結後 30 天才提出索償通知。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須於調查或評估索償的過程中提供充分合作。
索償通知. 任何索償須於保單到期日或旅程完結後 30 日內知會本公司(以較早發生者為準),否則本公司將不負責其任何責任及損失。而按本保險「個人責任」部分提出之索償,則須儘早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最遲亦不得在導致索償之事件發生後超過 14日。
索償通知. 索償者或「被保險人」必須於導致損失事件發生後三十天內向本公司遞交索償通知書。而按本保險「個人責任」部分提出之索償,則須儘早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最遲亦不得在導致索償之事件發生後超過十四日。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內遞交通知,在無合理解釋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拒絕有關索償申請。
索償通知. 若閣下選擇尋求仲裁,則閣下必須先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 (以下稱「索償通知」) 以掛號郵件寄送 給賽門鐵克。提交給賽門鐵克的索償通知應寄送至:General Counsel, Symantec, Inc., 350 Ellis Street, Mountain View, CA 94043,並顯著標註 "NOTICE OF CLAIM"。索償通知應包含閣下希望賽門鐵克與閣下用來聯絡的通訊與 電子郵件地址。若賽門鐵克選擇尋求仲裁,則會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以掛號郵件寄送到存檔中閣下的帳單地址。索償通知不論是由閣下或由賽門鐵克寄送,均須
索償通知. 樣本 保單持有人或索償人應在引發本保單任何索償事件發生後三十(30)日內,或在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決定可信納的合理情況下,盡快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索償通知。
索償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必須於導致「身體受傷」或身故的「意外」發生後 30天內向本公司遞交索償通知書。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內遞交通知,在無合理解釋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拒絕有關索償申請。
索償通知. (1) 在任何情況下必須在受保事故發生的 30 日內向本公司提出索償通知。 (2) 除獲得本公司書面同意外޸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不得自行以本公司的名義承擔責任޸或作出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陳述或承諾。
索償通知. (a) 任何賠償申請需於事故發生後三十(30)天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b) 倘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引致死亡,應於七(7)天內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c) 而按第二部分第十二節 - 個人責任提出之索償,則須儘早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最遲亦不得在導致索償之事件發生後超過十四(14)天。
索償通知. 若閣下選擇尋求仲裁,則閣下必須先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 (以下稱「索償通知」) 以掛號郵件寄送給諾頓LifeLock。提交給諾頓 LifeLock 的索償通知應寄送至:General Counsel, NortonLifeLock Inc., 60 Rio Salado Pkwy #1000, Tempe AZ 85281,並顯著標註「NOTICE OF CLAIM」。索償通知應包含閣下希望諾頓LifeLock 與閣下用來聯絡的通訊與電子郵件地址。若諾頓LifeLock 選擇尋求仲裁,則會將書面形式的索償通知以掛號郵件寄送到存檔中閣下的帳單地址。索償通知不論是由閣下或由諾頓LifeLock 寄送,均須 (a) 說明索償或爭議的性質與依據; (b) 提出尋求的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具體金額 (以下稱「要求」),以及 (c) 閣下是否拒絕諾頓LifeLock 對此條的任何後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