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标评审 样本条款

经济标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费用报价、工程建安费及采购部分报价完整性及合理性等。 注:经济标评审采用合格制。除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外,投标报价文件出现 其他情形的,均不得评定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列出报价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经济标评审. 2.3.3.1 投标报价定性评审表
经济标评审. 3.2.2.1 投标报价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投标下浮率(%)必须≥ 8%,否则评审不合格(详见格式一)。 3.2.2.2 投标报价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所有投标报价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2.2.3 评标委员会将对进入投标报价评审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4 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 定。 3.2.2.5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 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2.2.6 评标委员会认定各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投标人自身的个别成本)报价竞标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后,严格地对各投标价进行复核,检查投标人有无漏项或发生计算错误。认为有涉嫌哄抬标价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可暂停评标,并提请招投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经济标评审. 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经济标定性评审表评审。(详见附表 2)2.1 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投标下浮率必须≥5%,否则评审不合格评审。
经济标评审. 3.3.2.1 经济标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2 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3.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2.4 评标委员会认定各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投标人自身的个别成本)报价竞标及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之后,严格地对各投标价进行复核,检查投标人有无漏项或发生计算错误。认为有涉嫌哄抬标价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可暂停评标,并提请招投标监督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经济标评审. 3.3.1 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总报价中,去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PC)。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价少于5个,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 3.3.2 评审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报价算术校核后,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报价作为有效投标价(PT)。 3.3.3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PT)等于评标基准价(PC)时,有效投标价得分I=20分;有效投标价(PT)比评标基准价(PC)上偏差1%减0.2分,下偏差1%减0.12分,最多减至0分止。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20-n×100*|PT-PC|/PC,当PT≥PC时,n=0.2;当PT<PC时,n=0.12
经济标评审. 详见附表四:经济评审表。
经济标评审. 评审项 评审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经济标 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取绝对值)最少的 5 名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上一阶段( 商务技术文件)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投标报价以设计费总价进行评标。本工程招标人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 注: 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 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经济标评审. (1) 经济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经济得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经济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3)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投标人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数字电文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经济标评审. 采用定性评审3.1 详见经济标定性评审表,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投标下浮率必须≥10%,否则评审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