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範圍 样本条款
興建範圍. 本案興建範圍為甲方用地交付之範圍,即建築基地。
興建範圍. 興建範圍詳依附件一、土地基本資料所示,惟本案建物實際興建位置範圍需依用地所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辦理。
興建範圍. 臺中市北屯區仁美段 1701 地號土地,共 1 筆土地,面積合計 8,630.30 平方公尺(附件 1)。
興建範圍. 屏東縣社區型樂活多層級照顧設施之調查、規劃、設計與施工。
興建範圍. 虎頭埤青年活動中心及其營運必要之附屬設施。
興建範圍. 6.2.1 興建範圍 本案興建範圍,指提供本基地予乙方投資、規劃、設計及興建興化市場及其附屬設施(本業),及其他依促參法及相關法規可辦理並載明於投資執行計畫書之附屬事業。
6.2.2 基本應開發項目及規模
興建範圍. 本案興建範圍為管理機關用地交付之範圍,即建築基地。
興建範圍. 新竹市林森路立體停車場之設計與興建。
興建範圍. 東站及附屬設施、附屬事業之設計與興建。
興建範圍. 本計畫於臺北市大安區瑞安路 4 小段 14 地號部分面積,設計與興建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