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人 样本条款

资产管理人.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目录
资产管理人. 名称: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杨高北路 2001 号 1 幢 4 部位三层 3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楼 邮政编码: 200120法定代表人:章明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10000 万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资产管理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人. 1、 资产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 903-907 室法定代表人:翟增军 联系人: 殷泽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传真:021-61088066 2、 资产管理人的权利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2)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管理人报酬。 (3) 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于证券或其它投资品种所产生的权利。 (4) 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托管人;对于资产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5) 自行销售或者委托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资产管理计划,制定和调整有关资产管理计划销售的业务规则,并对代理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资产管理人有权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计划的代理销售机构,资产管理人与代理销售机构另行签署相关委托协议,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6) 自行担任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其他机构担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本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7) 资产管理人有权委托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运营外包服务机构为本计划提供资产估值等服务,资产管理人与运营外包服务机构另行签署委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委托服务协议”),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8) 资产管理人接受资产委托人的委托,代表资产管理计划与投资顾问另行签署相关投资顾问协议(“投资顾问协议”),对相关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资产管理人. 1、 资产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0 号院 0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0 号院 0 号楼联系人:戴岭 邮政编码:000000客服电话:95321 2、 资产管理人的权利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 (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获得资产管理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 (如有)。 (3) 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4) 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资产托管人;对于资产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5) 自行提供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募集、份额登记、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6) 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 (7)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资产委托人提供与其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相关的信息和资料,要求资产委托人积极配合完成(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的)反洗钱调查等必要程序,并在上述文件和资料发生变更时,要求资产委托人及时提交变更后的相关文件与资料。对不符合准入条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投资者,管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购、参与申请。 (8)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资产管理人. 指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资产管理人. (1) 资产变现或办理资产原状返还; (2) 除交易所、银行等自动扣收的费用外,对清算期间资金支付出具划款指令; (3) 出具会计报表; (4) 清算期间的会计核算; (5) 编制清算报告并签章; (6) 配合资产托管人账户注销工作; (7) 与管理人义务相关的其他职责。
资产管理人.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资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人概况 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 6 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 B815 房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星河发展中心第五层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组织形式:有限公司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联系人:徐星明 联系电话:0755-22627134传真:0755-23990088 网址:www.fund.ping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