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样本条款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后,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20 个工作日内编制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由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按照投资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或由管理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告知投资者。投资者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管理人应当在计划清算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清算结果报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3 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经资产托管人审核无误后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20 个工作日内编制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由资产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按照资产委托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或由资产管理人通过其公司网站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相关监督机构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资产委托人报告。 6、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资产委托人。清算小组在本计划终止后 10 个工作日内编制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经资产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告资产委托人。资产委托人在此同意,上述报告不再另行审计,亦不需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除非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要求必须进行审计或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
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告知委托人。同时管理人需将产品清算报告发送至托管人,托管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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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的董监高情况

  • 过渡期安排 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应当,并且应当促使其各个下属企业: 1、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遵循以往运营惯例和经营方式持续独立经营,且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引致任何异常债务; 2、 尽最大努力维护构成主营业务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持续维持与政府主管部门、客户、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所有良好关系; 3、 制作、整理及保管好各自的文件资料,及时缴纳有关税费。 在过渡期内,吸收合并双方的任何一方应主动协助处理对方的合理请求,及时向对方提供有关资产、财务账簿、会议记录、重大债权债务等相关文件。在确 有必要的情况下,一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出具说明、共同向主管部门开展申报行为等),则另一方对此予以积极配合。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专利权 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 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违约条款 (1)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 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 アンモニア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炭化水素の露点 ・水分 ・その他の微量成分(油分、微量元素:V、Pb、Cl 等、 ジエン類、オレフィン類、有害成分:ベンゼン、トルエン等) ガスの性状等の測定方法及び監視方法は原則として下表のとおりとします。ただし、原料性状、プラント運転状況等から含有の可能性がない、又は一定範囲に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成分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測定することを要しません。 項目 測定方法の例 監視方法 総発熱量 速応答型熱量計 連続監視 ウォッベ指数、燃焼速度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比重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硫化水素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全硫黄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アンモニア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付臭剤濃度 付臭剤添加量とガス流量より算定 連続監視 炭化水素、水素、酸素、窒素、 一酸化炭素、二酸化炭素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 定期監視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炭化水素の露点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水分 露点計 定期監視 圧力 圧力計 連続監視 温度 温度計 連続監視 (注1)測定方法については個別協議により他の方法によ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注2)上記項目の測定記録は当社に提出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 回報處理情形 電子文件之合法授權與責任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文件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使用者代碼、密碼、憑證、私密金鑰,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他方停止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項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由 貴行♛責。但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